三十一、重癥醫學管理與持續改進
【評價要點】
1.醫院重癥醫學科布局、設備設施、專業人員設置及醫院感染控制符合衛生行政部門規章規范的要求。
2.醫院對重癥監護病人入住、出科實行“危重程度評分”,定期評價收住患者的適宜性及臨床診療質量,并能以此評價改進措施的有效性。
3.醫師與護士實行資格、技術能力準入管理。
4.各項質量管理與改進制度、措施落實情況,以及對緊急事件處理的反應性。
5.醫院感染監控管理對重點項目(如呼吸機相關性肺炎、血管內導管所致血行感染、留置導尿管所致感染、氣管插管/切開置管操作后肺炎、血液灌流/透析相關感染)有預防與監控方案、有質量控制指標,并能得到切實執行。
三十二、急診管理與持續改進
【評價要點】
1.醫院急診科布局、設備設施、急診專業人員設置及醫院感染控制符合衛生行政部門規章規范的要求。
2.急診醫務人員經過專業培訓,能夠勝任急診工作,急診搶救工作由主治醫師以上(含主治醫師)主持或指導。
3.急救設備、藥品處于備用狀態,急診醫護人員能夠熟練、正確使用各種搶救設備,熟練掌握心肺復蘇急救技術。
4.加強急診質量全程監控與管理,落實核心制度,尤其是首診負責制和會診制度,急診服務及時、安全、便捷、有效,提高急診分診能力,建立急診緊急救治“綠色通道”,科間緊密協作。建立與醫院功能任務相適應的重點病種(創傷、急性心肌梗死、心力衰竭、腦卒中等)急診服務流程與規范,保障患者獲得連貫醫療服務。
5.加強急診留觀患者管理,提高需要住院治療急診患者的住院率,急診留觀時間平均不超過 72 小時。
6.對每一位就診的急診患者均有完整的急診診療/搶救記錄,書寫符合規范、質量控制要求。
三十三、感染性疾病管理與持續改進
【評價要點】
1.感染性疾病科建設符合衛生行政部門規定,嚴格執行門診患者預檢分診制度。
2.嚴格執行《傳染病防止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有效預防和控制傳染病的傳播和醫源性感染。
3.有專門部門或人員負責傳染病疫情報告工作,并按照規定進行網絡直報。
4.定期對工作人員進行傳染病防止知識和技能的培訓。
三十四、康復治療管理與持續改進
【評價要點】
1.根據醫囑進行康復治療的適應癥評估。
2.選擇適宜的康復療法。
3.正確評估康復治療效果。
三十五、護理管理與持續改進
【評價要點】
1.有健全的護理管理組織體系。
2.嚴格執行護理工作制度、各級護理人員崗位職責或工作標準、基礎和專科護理常規、技術操作規程等。
3.管理與監督臨床護理質量。
4.管理與監督特殊科室護理質量。
三十六、藥事和藥物使用管理與持續改進
【評價要點】
1.醫院的所有藥事管理活動均符合現行的國家法律法規及衛生行政部門規章標準的要求;建立醫院藥物治療組織。
2.經合理遴選的處方和醫囑用藥有貯備,并有效控制藥品質量,隨時可供臨床使用。
3.藥劑科正確、安全的貯存藥品;藥品的調劑和制劑都要在安全、清潔的環境中進行。
4.有規章制度和程序對開具處方、用藥醫囑、審核和抄錄進行指導。
5. 臨床醫師、護士遵照《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等藥物治療指南,合理使用藥品。做到使用正確藥品和劑量,通過正確的途徑,給予正確的患者,并有可行的監督機制。
6.觀察用藥過程,監測用藥效果,將所有的不良反應記錄在病歷之中。
7.臨床藥師能為臨床合理用藥提供信息支持與咨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