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范圍行醫等于非法行醫(3)
2011-03-04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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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愛愛醫
作者:i*m
責任編輯:iam
[導讀] 根據《執業醫師法》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超科目、超范圍實質上就是無證行醫,因為,每一個專業的醫師從事其專業的執業活動都必須持有本專業的執業***書,超出了專業范圍也就是處于無證行醫的狀態。 案例1 2007年4月,張某住入甲醫院待產,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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