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徐毓才
4月12日,北京市衛健委印發《關于加強和規范北京市公立醫療機構特需醫療和國際醫療服務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這一從字面意思看是“加強和規范管理”的文件,實際上是宣布將放開北京公立醫療機構特需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并在規模、管理、監管等方面對特需醫療服務進行了詳細規范。
據了解,這是繼2016年3月16日,北京市**發布《北京市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實施方案》,提出“放開公立醫院特需醫療服務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之后的第二次官方表態。
那么這一次說“放開”就能真的放開嗎?而為什么又會在這個時候再次提出放開?如果真的放開了,會出現什么樣的風險?不放開又有什么辦法?
文件顯示:三個10%看起來是加強管制,實際上是放開
《通知》首先明確,允許公立醫療機構提供特需醫療服務、設置和發展國際醫療部,是為了“滿足對外開放和建設國際交往中心需要,滿足國內外患者多層次醫療需求”。
其次,為防止醫院出于贏利需求盲目擴大特需醫療服務規模,或醫生為了收入一味追求出診特需門診,《通知》從服務規模、績效管理等方面進行了種種限定:
除特需夜門診和特需節假日門診外,醫師特需門診的出診單元數量不超過醫療機構出診單元總量的10%;用于特需醫療服務的床位數不得超過登記床位總數的10%;在**委托的涉外醫療服務任務之外,國際醫療部為社會提供的醫療服務屬于特需醫療服務,服務總量包含在全院10%控制范圍內;
一級和二級公立醫療機構原則上不得開展特需醫療服務,三級公立醫療機構在基本醫療服務量減少的情況下,原則上不得增加提供特需醫療服務的規模;
副主任醫師及以上職稱的醫師未完成基本醫療服務任務的,醫療機構不得安排其在特需醫療部提供診療服務;
醫療機構應確定具有副主任醫師及以上職稱醫師從事普通門診、專家門診和特需門診的比例,鼓勵退休醫生從事普通專家門診;
公立醫療機構應改革內部分配激勵機制,制訂有效措施,鼓勵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優先提供基本醫療服務;
管理部門將特需醫療服務開展情況納入績效考核體系,發現公立醫療機構擅自擴大特需醫療服務規模的要及時處理,并降低考核等次。
此外,針對特需門診同時可能提供的優先檢查等服務,《通知》提出,特需醫療服務應設立掛號、治療、藥房、收費等獨立區域,并設置區別于基本醫療服務區域的明顯標識。
公立醫療機構不得在特需醫療服務區域以外提供特需醫療服務,特需醫療服務患者不得在基本醫療服務區域享受優先檢查、優先手術等服務。
由此可見,這次說是放開,實際上管制依然不少,那么人們就擔心,這次放開真的能夠放開嗎?

為什么又會在這個時候再次提出放開?
要回答這個問題,必須搞清四個基本事實。
一是我國公立醫院可以有10%的特需服務遠遠沒有用足。據悉,特需門診始于上世紀八十年代初,包括高干病房、點名手術、家庭病床等個性化高級醫療服務項目。
早在2006年召開的全國衛生工作會議上,時任衛生部部長高強就提出,“用于特需醫療服務的病床數不得超過總床位數的10%”“公立醫院從事特需醫療服務取得的收入,除彌補醫療服務成本外,應建立醫療救助基金,用于解決弱勢人群的特殊困難”。由此可見,公立醫院可以提供10%的特需服務早已有之。在國家衛健委今年召開醫療管理工作會議上,領導講話也指出,政策允許公立醫院提供不超過10%的特需醫療服務遠遠沒有用足。
二是社會辦醫難以滿足群眾特需醫療服務。按照我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設計,公立醫院主要為群眾提供基本醫療服務,社會辦醫以提供特需醫療為職責,但由于提供特需醫療服務的都是高端人才,而國家政策并沒有放松人員的管制,因此應該提供特需醫療服務的社會辦醫不能滿足社會這塊需求。
三是公立醫院潛在的優質醫療資源作用并沒有得到有效發揮,存在資源閑置浪費。
四是當下公立醫院運營確實存在資金緊張窘境。當前公立醫院運營困難,醫保管理越來越嚴格,國家財政對公立醫院的投入大幅度壓縮,過緊日子成為公立醫院新常態。公立醫院一方面端著金飯碗,一方面卻在討飯吃。在此兩難境地,衛健委也就只能這么做了。但問題是這種困境應該怎么解決?防開特需醫療便好嗎?
實際上如果真的放開了,會出現什么樣的風險?
最主要的是道德風險。由于公立醫療機構的公益屬性,輿論對特需服務的質疑聲一直不斷,作為**,一方面要公益性,堅決不能讓公立醫院掙錢,但自己又不可能對公立醫院運營實施足夠投入,另一方面要保障公立醫院正常運營,使其能夠擔負起一定的**責任,也不能不對公立醫院運營操心。因此就出現了一方面不能不允許公立醫院搞特需醫療,一方面又不能引起太大反響,因此多年來一直處在“允許”與“控制”的矛盾之中。
但實際上允許公立醫院搞特需醫療并從中掙錢補貼運營資金短缺一直存在道德風險。中國社會科學院公共政策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賀濱認為,享有諸多政策優勢的公立醫院應與醫保任務類似,負責提供“基本醫療保障”,而不是滿足奢侈需求,如果要提供“多層次醫療服務,滿足市場多層次需求”,就應該開放準入,公平競爭,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否則有失公平。
不放開又有什么辦法?
目前公立醫院運營困難是事實,老百姓有特需醫療需求也是事實,社會辦醫不能滿足也是事實,作為醫療衛生服務滿足群眾多層次醫療衛生服務需求也是應該的,但具體應該怎么做?首先是各級**應該盡到自己的責任,這些責任包括管理責任、保障責任、監督責任。其次要給醫院一定的自主權,包括用人權、經營權、績效考核分配權。而從目前政策看,**繼續在強化編制,公立醫院確實存在很多無奈與糾結。如今,防開公立醫院特需醫療以解燃眉之急,實際上并不是一個好辦法,不但影響公立醫院名聲,而且擠壓社會辦醫生存空間,在社會看來,公立醫院拿著國家補助,醫生是有編制的國家公職人員,一方面頭頂國家公職人員紅帽子,一方面搞特需服務伸手撈票子,社會很難接受。而要放開的,顯然不是公立醫院的特需醫療,而是醫師自由執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