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部門發文,2024年醫療反腐要點出爐。
5月27日,國家衛生健康委、教育部、工信部、公安部、財政部等14部門共同印發《2024年糾正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工作要點的通知》(下文簡稱《通知》),對2024年醫療反腐工作做出部署。
圖源:國家衛健委
小編閱讀后發現,今年的醫療反腐工作與往年相比,有所不同。
《通知》指出,要聚焦“兩個關鍵”,落實管理要求,具體如下:
聚焦“名院”“名醫”等醫療機構的“關鍵少數”和關鍵崗位人員管理,重點懲治本人或指使親友,利用經商辦企業“靠醫吃醫”、收受供應商回扣等問題;
以“站臺式講課”“餐桌式會議”等為切入點,堅持“風腐一體”治理,深入整治接受醫藥企業變相利益輸送的行為。
督促醫療機構落實院內管理主體責任,圍繞管理要求,補齊行政權力、招采財務、院外合作、規范行為、風險防范等關鍵領域的制度措施短板,加大問題線索核查追責力度。
重點關注五大領域的違法違規問題
《通知》提出,要加強監督執法,打擊不法行為。強化醫療監督跨部門聯合執法,針對突出問題進行重點治理。持續保持對無資質機構、人員非法行醫的打擊力度。嚴厲打擊非法回收藥品、“醫托”、“號販子”等違法違規行為。重點關注輔助生殖、醫學檢驗、健康體檢、醫療美容、互聯網醫療等領域的違法違規問題,樹牢懲治高壓線。
加大對涉醫網絡直播帶貨、信息內容、傳播秩序等的監管力度。重點打擊違規變相發布醫療、藥品、醫療器械等廣告,以及散播涉醫謠言等違法違規行為。持續壓實網站平臺主體責任,嚴肅追究散布不實信息責任人,不斷完善健全治理涉醫網絡直播聯合處置工作機制。
開展公立醫院藥械經銷審計調查
完善以市場為主導的醫藥價格形成機制,加強醫藥價格行為監督檢查執法,開展公立醫院和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銷使用情況專項審計調查,開展成本價格專項調查,重點關注推高藥品價格、擾亂藥品流通秩序的不法行為,以及醫藥領域商業賄賂違規違法行為,督促生產供應企業落實合規經營的主體責任。
去年5月起,國家對糾風部際工作機制成員單位進行了調整,由原來的9個增加到14個部門,審計署就是成員單位之一。
今年以來,審計部門在醫療領域行動頻頻,預計今后在醫藥“糾風”工作將持續深入。
開展“穿透式”監管,行賄受賄均嚴查
《通知》指出,要用好巡視巡察、審計監督、統計調查、投訴舉報、大數據分析、自查自糾等工作手段,注重問題線索的“穿透式”監管、“案例式”監督。把穩政策基調,分級分類處置線索,注重“風腐一體”治理。
堅持行賄受賄一起查,重點查處醫藥企業和個人多次行賄、巨額行賄、向多人行賄等違法行為。探索實施行賄人“黑名單”制度,建立對行賄人的聯合懲戒機制。
今年3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二)》正式施行。此次修改明確對一些嚴重行賄情形加大刑事追責力度,對犯行賄罪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其中,醫療領域行為被列入從重處罰的范疇。
核查首漲、極值、價差大等耗材
加強對首漲、極值、價差大等價格異常波動藥品耗材核查處置,推動將藥品質量、療效評價等指標作為藥品采購評審因素,落實價格招采信用評價制度。推動由第三方部門處理藥品招采過程中的投訴,加大對藥品招采的監督力度。
持續完善醫保支付的核心要素管理與調整、意見收集反饋、分組調整、協商談判等機制,常態化實施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指導各地按規定開展本年度調價評估并按評估結果在總量控制范圍內有升有降開展調價。
強化數據賦能監督,開展大型醫院巡查
完善醫療監督管理辦法,提升信息化大數據精準監督能力,發展“機構監管、行為監管、功能監管、穿透式監管、持續監管”在醫療監督領域的實現路徑和舉措。
開展基于病案首頁信息的智能化和嵌入式監管試點,加大對高額費用病例的抽檢評價,推進醫療行業信用體系建設。落實辦醫主體責任,開展大型醫院巡查工作。構建醫療機構行業作風評價體系,制定出臺公立醫療機構行風管理核心制度要點。
督促醫療機構落實院內管理主體責任,圍繞管理要求,補齊行政權力、招采財務、院外合作、規范行為、風險防范等關鍵領域的制度措施短板,加大問題線索核查追責力度。
全國第五輪全國大型醫院巡查已于去年12月拉開序幕,截止目前已有超過10省針對當地醫院巡查進行了具體的安排部署。
嚴打欺詐騙保,醫保“監管到人”
實化細化醫保基金使用監督管理的具體細則,完善醫保法規體系。健全完善日常監督檢查工作機制,壓實各級監管職責。聯合開展飛行檢查,實現所有省份全面覆蓋,加強后續整改的跟蹤督辦。
加強定點醫藥機構相關人員醫保支付資格管理,探索“監管到人”的機制。深入開展醫保基金違法違規問題專項整治,依托醫保大數據篩查分析優勢,開展數據共享、聯合執法、條線處置、督查督導等綜合監管,切實維護醫保基金安全。
來 源 | 愛愛醫綜合整理自國家衛健委官網、賽柏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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