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出擊!十部門發文:聯合依法整治醫托、號販子、黑護工等行為
2024-03-20 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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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見文末
作者:醫**漫
責任編輯:醫路漫漫
[導讀] 國家衛健委:醫療監督執法結果將與醫院等級評審掛鉤!
國家衛健委:醫療監督執法結果將與醫院等級評審掛鉤!
近日,國家衛健委聯合中央網信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等9部門制定《關于加強醫療監督跨部門執法聯動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從建立工作機制、突出重點執法、創新執法手段三方面提出十六條具體要求,旨在嚴厲打擊醫療執業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規范醫療服務行業秩序,保障醫療服務行業健康發展,維護人民健康權益。
圖源:國家衛健委
各地要加強醫療監督執法隊伍建設,開展醫療監督執法隊伍培訓。建立健全定期會商工作機制。各地要建立健全以衛生健康部門牽頭,市場監管、醫療保障、中醫藥、藥品監管、公安、網信等部門為成員單位的醫療監督跨部門執法聯動會商機制。建立聯合監督執法要情工作清單。要根據本部門日常監督執法發現或醫療機構在自查中反映涉及醫療執業過程中突出問題和系統性風險,以及輿情監測發現、群眾投訴舉報反映的重大違法問題線索等要情,探索建立、形成聯合監督執法工作清單。推進問題線索跨部門聯合處置。建立“一案多查”機制,在查辦醫療機構相關違法行為的同時,要將發現的違法主體上下游關聯企業、單位涉嫌違法行為另案處理或通報有管轄權的行政部門。建立重大案件督辦機制。對社會關注、可能引發重大輿情的案件,可由相關成員部門組成聯合調查組,統一指揮、統一調度,確保案件處理及時穩妥。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地方各級衛生健康、市場監管等行政部門要與公安、法院、檢察院等司法機關加強信息共享、線索移送、聯合調查、法律適用等方面協調配合,建立健全行刑雙向銜接機制。建立健全監督執法結果協同運用機制。探索監督執法結果與醫療機構校驗、等級評審、醫保定點協議管理等以及與從業人員評先評優等的掛鉤機制,推進監督執法結果統籌運用。聯合開展隨機抽查。地方各級衛生健康、市場監管、醫療保障、中醫藥等部門可結合工作職責和監督需求,針對重點領域、重點機構發起聯合隨機抽查任務。
聯合開展醫療執業活動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各部門要結合醫療執業日常監督、舉報投訴、社會關注熱點等情況,針對醫療美容、輔助生殖、健康體檢、醫學檢驗、互聯網醫療等重點執業活動,以及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和選擇性別人工終止妊娠、倒買倒賣出生醫學證明或出具虛假出生醫學證明、非法回收藥品等違法違規行為,組織開展聯合專項整治。規范民營醫院發展。各地要為民營醫院提供公平的市場準入機制和經營環境。落實對醫療機構的日常運營和服務質量的監督和抽查。嚴厲打擊非法行醫。地方各級衛生健康部門要將打擊非法行醫作為醫療監督執法的常態工作,對非法行醫“查早查小”“露頭就打”,要逐步完善跨地區行政處罰信息共享機制,解決好異地兩次行政處罰未能及時移送追究刑事責任問題。嚴肅查處發布違法廣告和有害信息的行為。地方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嚴厲查處未經審查發布藥品、醫療器械廣告的行為。重點查處未經衛生健康部門審查和未按照醫療廣告審查證明發布醫療廣告的行為。加強互聯網虛假醫療、藥品、醫療器械信息監測,對醫院自建網站、公眾號等發布的虛假醫療信息進行清理,凈化社會網絡環境。嚴厲打擊破壞公平就醫秩序的行為。地方各級公安、衛生健康、中醫藥等部門要對醫療機構內及周邊活動的“醫托”“號販子”“黑救護”“黑護工”情況以及涉醫謠言和惡意炒作等進行摸排,對擾亂正常醫療秩序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治安管理處罰,對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創新賦能推進監督執法信息共享。各地要加強監督執法平臺建設,探索建立省級醫療監督管理平臺。借助大數據、云計算、互聯網、人工智能等新興技術,實現數據共享互通,破除“信息孤島”。
探索建立風險預警機制。各地要探索應用數據模型,建立風險預警機制,運用非現場執法手段,發現違法違規線索。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整合抽查抽檢、定點監測、違法失信、投訴舉報等相關信息,加強風險評估和分析。強化信用管理和結果應用。各地要積極應用數據分析,推動醫療服務領域信用監督管理。各部門要依職責推動建立醫療機構、醫務人員等信用記錄制度,依法依規通過“信用中國”網站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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