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一艾滋病男童母親隱瞞病史,導致6名參與搶救及后期采血的醫護人員陷入恐慌,患者隱瞞傳染病史及醫護人員“職業暴露”現象引起公眾關注。記者調查獲悉,順德目前尚未發現“不知艾滋病史做了手術”案例,但在面對HIV攜帶者時,也出現過醫護人員“職業暴露”案例。多所醫院負責“職業暴露”的院感科負責人表示,對于預防“職業暴露”,醫護人員自身遵守防護規范比防范患者隱瞞傳染病史更為緊迫和重要。
發生多起AIDS“職業暴露”
記者調查了兩所區屬醫院、兩所鎮街醫院,四所醫院負責“職業暴露”預防、處置的院感科負責人均稱,均未發現隱瞞艾滋病等傳染病史又未經術前檢查而開展手術的案例。這主要是因為在住院手術這一塊,目前各醫院都能遵守術前常規檢查的規范,即使患者攜帶這些傳染病病毒,在手術前都是能夠發現的。順德區衛計局也稱,到目前為止,順德尚未收到過“不知艾滋病病史做了手術”等類似情況。
一家鎮街醫院院感科主任介紹,在給住院病人手術或輸血前的常規檢查項目包括:肝功能、乙肝兩對半、丙肝、艾滋病和梅毒,這種規范基本都能遵守;即使HIV等傳染病病毒攜帶者隱瞞病情,這一環節仍可被醫生發現。
不過,有關AIDS的“職業暴露”順德已發生多起。一家區屬醫院的產科主任醫師介紹,3年前,該科一 位30多歲的女醫生在給一位HIV攜帶者做手術時就發生過“ 職業暴露”.“術前知道病史,她也做好了防護,包括戴面罩、眼鏡,但偏偏在最后縫合關頭,縫針時扎到左手手指。術后出來她看到我就哭了,后來還哭了好幾場。”據介紹,事后這名女醫生立即服用阻斷藥物,前后三個月,才確定沒事。
一家鎮街醫院的外科,去年底也發生過一起有關AIDS的“職業暴露”.該院院感科主任介紹,當時外科一名男醫生為一位明確病史的HIV攜帶者實施腹腔手術,也是在縫合環節,手術針扎到左手中指,出了一點血。隨后該醫生將情況立即告知院感科,再匯報到區疾控中心。疾控中心的專家經過判斷,認為出血不多,不屬嚴重暴露,并未服藥,但是需要長期接受跟蹤。“他其實是個老醫生了,我事后問,為什么還會出狀況?他說正是因為知道是HIV攜帶者,所以更有點緊張。他接受疾控跟蹤一年,前兩天我看到他,說剛剛解除了,沒事了。”
此外,另一家鎮街醫院反應,幾年前也有醫護人員抽血時被針扎傷,發生過AIDS的“職業暴露”事故。
病人隱瞞病史,醫護或“暴露”
雖然順德尚未收到隱瞞艾滋病史造成“職業暴露”情況,但在四家醫院院感科看來,仍然存在此種情況造成醫學“職業暴露”的風險。
上述區屬醫院呼吸內科主任介紹,去年底,一名40多歲的外地婦女從鎮街醫院轉過來,一直高燒不退,“未告知AIDS病史,但我們看片后懷疑是PCP(即‘PCP病毒性肺炎’,約50%AIDS患者會出現此癥狀,其同時也是AIDS患者重要致死原因)甚至AIDS,但此前鎮街醫院并未做這些檢查。我私底下詢問,她總算承認患了這種病,但她老公并不知情。”該主任介紹,隨后醫護人員做好防備為她抽血檢查,最后經過疾控部門確診AIDS.“如果不是我們有所懷疑 ,做好了防護,稀里糊涂為她抽血,還是有風險的。”
這位呼吸內科主任介紹,相對外科,內科和急診在隱瞞傳染病史情況下面臨的風險要高得多,一些內科科室要進行抽血、穿刺等治療,或接觸到病人的唾沫、痰液,這些都屬于醫學暴露情形,在不知情情況下感染風險極大,因為客觀上很難對每一個病人都像對待HIV感染者一樣實施“普遍防護”,即都戴面罩和防護手套;而在急診等科,經常碰到斷指、產婦大出血、顱腦出血等緊急情形,甚至都來不及做檢查就要實施手術,“如果你隱瞞,醫生根本沒有時間反應和應對。”
另一家鎮街醫院院感科主任也稱,對于普遍的內科而言,很難對患者進行嚴格檢查,一是要普遍做到像對A ID S患者一樣的防護并不現實,二是即使你要做病人會有意見,“我們就經常接到這樣的投訴,說動不動就做檢查。”
名詞解釋:“職業暴露”
“職業暴露”是指由于職業關系而暴露在危險因素中,從而有可能損害健康或危及生命的一種情況。醫務人員“職業暴露”是指醫務人員在診療、護理中意外被艾滋病、肝炎等病毒感染或被病人的血液、體液污染皮膚或粘膜,或者被含有艾滋、肝炎等病毒的血液、體液污染了的針頭及其他銳器刺破皮膚,有可能被感染的情況。
各方說法
部門:病人有告知病史義務
上述區屬醫院呼吸內科主任介紹,AIDS、梅毒等傳染性疾病患者許多都不愿意告知自己的病史,這主要是因為社會歧視的存在,患者本人也認為不光彩,“擔心說出去親情、友情、工作什么都沒了,**也沒有了。”雖然國家目前對AIDS患者實施跟蹤管理,但許多人其實還處在管理之外,這才是最頭疼的。
區衛計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隱瞞情況的發生還與患者對《艾滋病防止條例》等政策不了解有關。例如,該條例規定:HIV感染者和AIDS患者在就醫時,應將感染或者發病的事實如實告知接診醫生;而醫療機構不得因就診的是HIV感染者和AIDS患者,就推諉或拒絕治療。
如果隱瞞病情造成醫護人員感染,患者將承擔什么責任?記者獲悉,目前法律法規層面尚存在空白,并無具體操作辦法。
醫院:醫務防護意識需加強
多所醫院專家介紹,“醫學暴露”僅是表明有接觸了,處在危險之中的狀態,并不表明已經感染。記者調查上述4所醫院獲悉,一般的“職業暴露”時有發生。
為何醫學“職業暴露”難以避免?上述一家鎮街醫院院感科主任分析,一是醫院服務量大,特別是急診科,難以盡善盡美;二是醫護人員的防護意識有待加強。據她介紹,該院今年1-4月又發生4例實習護士“職業暴露”案例,全在同一科室,都是在交接班時出現事故的,“那時心急,幫帶老師放手又放眼,針頭等銳器亂丟、亂放、亂扔,這才出了事。”
四所醫院的院感科定期都會對醫護人員進行預防“職業暴露”的培訓。常見防護措施有:規范操作,足夠的個人防護;禁止將使用后的一次性針頭重新套上針頭套;手術或切開排膿排液等時根據情況注意使用防護面具等等。她表示,雖然近年倡導“普遍防護”理念,即對所有病人采取嚴格防護實施起來的確很難,但有一點卻可做到,即只要接觸到唾沫、血液等分泌物,就毫不猶豫當作可能的傳染病人處理。
發生“暴露”怎么辦?
一位院感科主任介紹,發生醫學暴露后感染幾率為:HBV(乙肝)6%-30%,HCV(丙肝)3%-10%,HIV(艾滋病毒)0.2%-0.5%,醫務人員感染HBV是普通人群的5-6倍。不過,區衛計局有關人士表示,目前在國內所發生的艾滋病“職業暴露”中,尚未發現感染案例。
區第一人民醫院感染性疾病科張志僑醫生介紹,發生醫護人員“職業暴露”有一套完善的處理流程,即:發生“職業暴露”→沖洗并消毒傷口→填寫《“職業暴露”個案登記表》報告醫院感染管理科和預防保健科→風險評估→血清學檢查和預防用藥→定期追蹤。
受訪醫院:去年“職業暴露”數據
(均未造成感染)
區屬醫院甲:
**傷18例,實習生3-4例
(僅護理部)
區屬醫院乙:
**傷16例(多因抽血、穿刺引起)、1例肝炎小三陽感染
鎮街醫院甲:
10例“職業暴露”,其中梅毒3例 、乙 肝6例 、H IV1例
鎮街醫院乙:
銳器傷18例,其中10名護士、5名醫生、3個實習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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