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這則投訴,感到很不可思議!
最近這兩天,河北一醫院的一名心內科副主任醫師的吐槽在醫圈引起了熱議。
事發在4月19日,醫生給一個高血壓病人開了3盒氨氯地平,總價才2.52元。兩天后醫生接到了門診辦的電話,病人把他投訴了,說一次性開3盒藥,醫生是想掙他的錢。
一盒藥9毛錢都不到,怎么就扯到醫生是為了賺錢呢?對此醫生表示非常無語,也很無奈。
高血壓本就屬于慢性病,需要長期服藥,很多患者到醫院診療的過程中都會讓醫生開一兩個月或者兩三個月的藥,避免經常跑醫院太麻煩。對此,醫生也能理解,通常都會按照相關規定,盡量滿足患者要求。
可就這一合規操作,居然被投訴,也是真離譜!
看到醫生的吐槽后,網友紛紛留言,發表了自己的看法。
一來自上海的網友表示:作為路人甲的我都被氣笑了,下次他再到醫院就給他開一個星期的,讓他每周都跑醫院,這樣就不會多,醫生也賺不到他的錢。
我也是一名高血壓患者,每天都得吃藥,別說開3盒,要是能開醫生給我開30盒,我也不會有意見。去一次醫院好麻煩,還要掛號排隊,別人想多開都不行呢!
也有網友表示:現在的藥都這么便宜了?3盒藥2.5元,光包裝、印刷、說明書、錫板加起來最少都得5毛吧,就像不要錢一樣的,醫生還能賺錢?
當然,也有同行表示:看到這投訴瑟瑟發抖,說不定該醫生這么多年的努力和付出都會因此造成重大影響。
該同行的發言并非危言聳聽!因為從今年開始,醫院里的投訴問題突然變得很重要、很嚴肅了。
3月26日,國家衛健委等三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醫療機構投訴管理的通知》,要求以“楓橋經驗”為模版, 提高醫療機構投訴處理規范化、科學化、法治化水平,推行接訴即辦模式,將涉醫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為目標。
小編細讀《通知》后,整理出通知強調的七點要求:
1、醫療機構要建立患者訴求快速響應機制,要完善投訴管理組織框架,設置三級投訴管理機制;
2、醫療機構要設置標準化投訴接待場所,明確人員崗位和安全防范要求;
3、醫療機構要加強人文關懷,改善醫患溝通,從源頭減少醫療糾紛,構建和諧醫患關系;
4、醫療機構要暢通投訴渠道,方便患者表達訴求,強化首訴負責制;
5、醫療機構要規范投訴接待,明確接待要求和情況核實;
6、醫療機構要嚴格落實投訴反饋時間,開展投訴原因分析處理。
7、醫療機構要定期對院內投訴情況進行通報,將科室投訴情況作為科室負責人綜合目標考核以及聘任、晉升、評先評優的重要參考依據,將醫務人員投訴情況作為醫務人員定期考核以及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
這也就意味著患者的投訴將會達到一個新的高度,它會對醫生的處境非常不利,甚至能影響醫生的職業生涯。
對此,有同行直言:不怕患者的合理投訴,就怕遇到那種無理取鬧的。有些病人投訴完全是根據自己的心情來的,心情好了啥都好說,心情不好,那醫生就是背鍋俠!現在政策還把患者抬得那么高,多少有點“提燈定損”的意思了,要是患者投訴成功,還有可能得到醫院的一筆賠償,感覺和訛詐似的。
對于同行的言論,知名的公衛政策評論自媒體徐毓才也表示贊同,若是要將“投訴情況”作為醫務人員定期考核以及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恐怕會有很多的問題。
話題回到文章開頭。
前幾天,小編在一社交平臺看到了一來自吉林的醫護吐槽,醫院有個護士在給患者打針時,被一大爺色瞇瞇的摸手摸腰,護士拒絕后,大爺轉身把人給投訴了,后來護士被護理部狠狠批評了一頓,氣得回家大哭......
關于投訴,只要是合理的,大家都是理解并且支持的,畢竟每個行業都有他的不足之處,需要社會各界一起監督完善,創造一個更好的就業環境。
但若是矯枉過正或是過猶不及,那結果可能就和最開始的初衷背離了。
文章寫到最后,小編想說的是,關于投訴真沒必要上綱上線。因為有些投訴,事情真的很小很小,甚至和醫療本身是毫無關系的,若是非要去細究,那問題會非常復雜,這對緩解醫患關系并非易事。
很多時候,患者和家屬對醫務人員的期待太高了,很多時候根本打不到他們的要求。若是縱容類似的無效投訴,最直接的結果就是醫護人員畏畏縮縮,不敢放開治療,最后損壞的只會是患者和醫院的利益。
來 源 | 愛愛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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