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劑量用藥,82歲女醫生死亡!醫院和7名醫生共罰款55萬余元,其中3名被暫停執業
2022-09-30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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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愛愛醫
作者:愛愛醫小編
責任編輯:愛愛醫小編
[導讀] 超劑量用藥需謹慎!
超劑量用藥需謹慎!
超劑量用藥,導致老醫生離世?
最近,廣州中醫藥大學金沙洲醫院相關科室被停業整頓,7名醫生被處罰引發關注。
事情要從兩年前說起。
廣州張先生的母親,此前曾是當地一家醫院的婦產科醫生,50多歲時患上類風濕疾病,情況不是很嚴重,此后一直居家服藥治療。
2019年8月,82歲的張母突然感冒,情況較為嚴重,在當地一家醫院住院治療,但病情反復,該醫院的醫生推薦他們去廣州中醫藥大學金沙洲醫院進行進一步檢查、治療。
同年,9月29日,張先生帶著其母到廣州中醫藥大學金沙洲醫院康復四科治療,當時檢查結果顯示,張母肺部真菌感染。在醫院用藥兩周后,張母病情好轉,但尚未痊愈,一直反復發燒。因治療費用超過醫院的規定,醫院讓出院。
同年,10月29日,張先生將張母送到另外一家醫院繼續治療,但效果不理想,老人的燒不僅沒有退下來,還出現了胃出血的情況;
11月11日,家屬再次將張母送回廣州中醫藥大學金沙洲醫院,在呼吸內科進行治療。在此期間,患者做了很多檢查和治療,但發燒的現象不時在反復。在科室治療一段時間后,醫生推斷張母并非肺部感染,而是類風濕引起的發燒,于是更改治療方案后,張母體溫恢復正常。
2019年12月12日下午,醫生突然告訴張先生,病人的血液出現異常,白細胞降到危急值,肝腎功能嚴重損壞。
之前張母的肝腎功能一直未見明顯異常,白細胞也在正常范圍內,怎會突然出現這種情況?同日上午,張先生才發現醫護人員給患者注射了一種黃色液體,醫生告訴他是化療的藥,難道是用藥引起的?
有了猜測,張先生讓醫生查是不是用了什么藥。
這一查,張先生才知道原來自己看到醫生注射的黃色液體是甲氨蝶呤(抗葉酸類抗腫瘤藥,可以治療類風濕),醫生分別在2019年12月5日和12日,總共給張母注射了800mg甲氨蝶呤注射液。用量遠遠超過國內、外規定的最大用量。
2019年12月15日,張母被送進ICU搶救,歷時8天的搶救,張母還是遺憾離世。
兩次醫療事故鑒定,醫方負主要責任
張母去世后,主治醫生表示“這確實是一起醫療事故,已經向醫院打了報告”,家屬和院方溝通后,決定不尸檢。
處理完張母后事,張先生和家屬到醫院協商善后事宜,以及追責問題,醫院的律師告訴他們按照法律規定,醫院賠償30余萬,但過后不得再追究涉事醫生的責任,張先生和家屬拒絕。
此后,醫院建議家屬走司法程序。
一氣之下,張先生將這件事告到廣州市衛健委。
2020年,廣州市醫學會組織專家對此案進行鑒定。最終鑒定結果:患者高齡,基礎疾病多,病情復雜,醫方對其病情評估、認識不足,對患者治療類風濕關節炎所用的甲氨蝶呤劑量不符合各級權威關于類風濕關節炎用藥指導意見及指南,超大劑量使用甲氨蝶呤是造成患者死亡的直接原因。
其次,醫方對患者的病情溝通、告知不足,尤其在患者使用甲氨蝶呤治療前沒有與患方進行充分的溝通與告知。
綜上,醫方在對患者的診療過程中存在違規及醫療過失行為,導致患者病情惡化并最終死亡,其死亡與醫方的違規及醫療過失行為之間存在因果關系。醫方構成一級甲等醫療事故,承擔主要責任。
鑒定結果出來后,涉事醫院向廣東省醫學會提出了重新鑒定申請。
2021年9月,廣東省醫學會組織專家再次對該起醫療事故進行鑒定。
廣東省醫學會組織的鑒定專家組認為,廣州中醫藥大學金沙洲醫院對患者的第一次住院期間的診治基本符合診療規范。醫方在患者存在肺部感染的情況下,在患者第二次住院過程中對患者超大劑量使用甲氨蝶呤違反臨床診療常規。
患者為類風濕關節炎,并非惡性腫瘤患者,甲氨蝶呤用于治療類風濕關節炎的常規劑量為10-15毫克/周口服,國外推薦最大劑量為25毫克/周口服。醫方在患者存在肺部感染的情況下,分別于2019年12月5日、12日予甲氨蝶呤400毫克靜脈注射治療,不符合各級權威機構關于類風濕關節炎用藥指導意見及指南的相關規定,無循證依據。
專家組認為,醫方對患者使用甲氨蝶呤后監測欠規范,患者出現骨髓抑制后,醫方的搶救治療欠及時、得力。
2021年9月2日,廣東省醫學會組織的專家得出鑒定結論:院方的過失行為是導致患者病情迅速惡化、進展并最終死亡的主要原因,鑒于患者自身高齡,長期臥床,反復肺部感染,有多種慢性病史,尤其是類風濕關節炎及大皰類天皰瘡,長期使用激素治療等情況,其基礎疾病復雜,也是導致其死亡的因素之一,為次要因素。綜上,本案屬于一級甲等醫療事故,醫方負主要責任。
處罰:罰款55萬余元,涉事科室停業整頓一個月
廣東省醫學會組織的醫療事故鑒定結果出來后,張先生和家屬拿著結果,找到當地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要求依法依規對涉案醫院及醫生作出處理。
今年2月21日,廣州市白云區衛健局在給他們的書面答復中稱,該局已對案件立案查處。因涉嫌醫療事故罪,涉事醫院的科室主任等3名醫生被移送公安機關,其余4名醫生涉嫌違法違規正在核查,一經查實,將依法依規處理。
今年6月至8月間,當地衛健局分別對涉案醫院及7名醫生作出了行政處罰:該院呼吸內科被停業整頓1個月,醫院和涉案7名醫生(有3名醫生被暫停執業活動1年)共被處罰55萬余元。
張先生表示,接下來會起訴涉案醫院,將請求法院依法判決醫院承擔全部責任。另外,對于涉案3名醫生涉嫌醫療事故罪一事,他已請當地檢察機關介入監督。
編者寄語:
現在的醫學理念都在強調以人為本,治療方案也比較個性化,有些藝高人膽大的資深醫生,會在疑難雜癥的治療過程中超劑量使用某種藥物,達到預期中的治療效果,一般只要量把握好,都能得到奇效,但同時存在的高風險也不容忽視。
在此,真的奉勸各位,規范用藥非常重要,若真的需要超劑量用藥,請對藥物有一個清晰的認知,一定要有充分的依據來支撐自己的治療方案!同時也需要考慮,超劑量用藥可能會有什么樣的不良反應,可能會帶來多嚴重的后果!并且要有相關的預案,來應對有可能出現的嚴重后果。
再者,也需要提前告知家屬,和家屬溝通獲得同意后,方可實施。否則,一旦發生醫療糾紛,醫院和涉事醫生都將會極其被動。
資料來源:https://www.163.com/dy/article/HICHL0A20534J2W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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