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計委近日印發《醫療機構內部價格管理暫行規定》,要求各級各類**舉辦的醫療機構設立價格管理委員會,建立由機構領導、價格管理部門和有關醫藥物資采供部門組成的醫療機構價格管理體系,科學管理、合理控制醫療服務成本。
規定要求,醫療機構價格管理委員會成員由醫療機構負責人、價格管理部門人員及醫務、護理、醫保、糾風、采供等職能科室相關人員組成,負責全院價格管理工作的領導、組織和決策。原則上醫療機構財務處(科)下設立價格管理部門,有條件的醫療機構可以設立***的價格管理部門。各級醫療機構按實際開放床位數配備專職價格管理人員。每個業務科室(部門)應設***價格管理人員。
規定要求,醫療機構價格管理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研究制定并組織實施醫療機構醫藥價格管理制度、考評指標及獎懲標準,對醫療機構價格執行情況進行指導、協調、監督和考核,討論、決定醫療機構收費管理機制等重大事項。醫療機構價格管理部門的主要職能是:對醫療服務、藥品價格進行管理,對醫療服務項目成本進行測算;參與醫療設備、醫用耗材采購前以及新技術、新療法在進入醫療機構前的收費許可審核;指導臨床、醫技科室正確執行醫藥價格政策;審核醫療服務項目價格、藥品價格及醫用耗材價格,并依據**醫藥價格政策的變動,及時調整價格管理系統的價格標準;定期對門(急)診、住院患者費用等進行檢查,對不規范收費行為及時糾正;對醫療機構新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進行申報及備案;對醫療服務項目價格、藥品及醫用耗材價格進行價格公示;接待醫藥價格咨詢,處理醫藥價格投訴等。
規定要求,醫療機構要建立醫藥價格調整、醫療服務成本核算和成本控制等管理制度,科學規范收費行為;要建立新增醫療服務項目價格申報制度。醫療機構還要建立價格公示制度、費用清單制度、醫藥價格自查制度、價格投訴管理制度、價格管理獎懲制度等。
最新!醫生的平均年薪由改革前2011年的5.65萬增加到2023年的19....[詳細]
連續工作滿15年或累計工作滿25年且仍在崗的鄉鎮衛生院專業技術人員,在滿足...[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