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體現醫院公益性,有標準嗎?
2010-12-29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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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新浪醫生哥波子博客
作者:大*勒
責任編輯:大彌勒
[導讀] 一句話,**不管是辦醫療還是買服務,都必須對民眾的醫療有責任,責任多少根據執政理念和經濟財力,買服務,體現的是福利性;辦醫療,體現的是公益性,而不是經濟性!
我最反感的是個別領導居然說,公立醫院不一定要有公益性!說這個話的人可能連一個小學生都不如。
我認為,公立醫院根本不可以與其他產業相提并論,新醫改方案對衛生事業公益性的內涵表述和實現主體過于模糊,更沒有很剛性的公益性實現指標。公益性的衡量必須有指標,實現公益性的主體是**而不是公立醫院。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入,最近上層領導對公益性的表述開始明朗化了,比如:三年醫改,民眾自負比例低于30%。這就是一個很好的看得見、可測量的指標。至于這30%的質量如何呢,必須還要有一個測量系統來衡量。如果說,醫院不是**來豢養了,任何重大的事件,**都必須是通過購買服務來體現其公益性和福利性,你說這個公益性和福利性是醫院本身產生的嗎?
我一直認為,醫療衛生事業的公益性就是患者在享有醫療服務條件和費用承擔兩方面受益。“**一醫院一患者”是公益性實現的基本路徑。提供公益性利益的主體是**,獲得公益性利益的對象是患者,公立醫院以及社保機構只是提供公益性利益的平臺和中介。公立醫院的基本職責是按照**的投入和要求提供均等的基本醫療服務,服務水平由投入和管理水平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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