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內分泌異常
1.甲狀旁腺功能亢進
甲狀旁腺增生產生過多的甲狀旁腺激素,在慢性腎功能衰竭的病人中是常見的。移植成功后,甲狀旁腺功能往往恢復正常。但在有些甲狀旁腺亢進的病人需要繼續透析時,仍可有癥狀。另外甲旁亢導致血管鈣化,這不單造成手術操作上的困難,亦影響術后血管的通暢。術后如臨床仍有甲狀旁腺功能亢進者,可服用Iα-羥膽鈣化醇(維生素D3)。如無效則行甲狀旁腺切除。
2.糖尿病
類固醇治療使糖耐量失常,雖然不像明顯的糖尿病患者出現尿糖及血糖升高,但表現為一種隱性糖尿病。故所有患者都應進行尿糖的檢查,如有異常,表現亦較溫和。控制飲食或口服降糖藥物可控制。嚴重糖尿病導致腎功能衰竭者可行腎移植,但這種病人術后處理較復雜,應在有經驗的單位處理。
3.胰腺炎
復發性胰腺炎與應用激素治療有關,幸好發生率較低。當發生此種情況時應將激素改為環孢霉素A,并予以對癥治療。
(五)惡性病變
現在公認免疫系統在防止腫瘤發生方面起到很重要的作用。但是其詳細的防御機制尚不明了,可能是對體內的異常細胞早期發現,并在其增殖及癌變以前將其破壞。當免疫系統被抑制時,發生某種類型惡性腫瘤的機會增加,異體移植病人淋巴瘤發生率比同年齡對照人口發生率大100倍,越是移植后比較順利,排斥反應少者,發生腫瘤的機會越常見,可能為過度免疫抑制反應所致。各種各樣的腫瘤都可發生,但皮膚癌、淋巴樣腫瘤最為常見,約占所有腫瘤的1/3。在澳大利亞、新西蘭皮膚癌是一個特別問題,移植后發生率很高,主要是基底細胞癌、鱗狀細胞癌,和黑色素瘤,它們有很強的轉移傾向,并易局部復發。治療要根據病人情況考慮,如病變局限,可繼續應用免疫抑制藥物,如已有轉移則應考慮停止免疫抑制治療。
(六)應用皮質醇制劑的并發癥
皮質醇的免疫抑制藥在導致移植術后一系列并發癥中起重要作用,皮質醇的小劑量使用或隔日給藥可降低并發癥的發生。
(七)骨的缺血性壞死
在初期腎移植階段,由于長期、大劑量的應用皮質醇類免疫抑制藥, 出現很多長骨頭的破壞。其中股骨頭是最常見的病變部位,表現為股骨頭的缺血性壞死,病人行走困難、疼痛。常需進行髖關節成形,股骨頭植換,以恢復病人的行走功能。
膝關節和肩關節亦常受累,但這些關節人工植換效果欠佳。皮質醇制劑亦可造成骨質疏松、脊柱壓縮性骨折。
(八)白內障
據一般統計約有1/4的移植患者發生囊下白內障,但發生嚴重視力障礙者不多。少數造成嚴重后果者是發生視網膜炎,它可導致失明。
(九)皮膚改變
可出現類柯興面孔,伴有痤瘡,皮膚變薄失去彈性,皮膚經受創作后不易愈合。尤其脛前皮膚,創傷后可形成壞死及慢性潰瘍,所謂移植腿。這不但延長了住院日期,而且嚴重者需要植皮治療。
(十)皮質醇性精神癥狀
移植后精神癥狀可有定向力障礙、幻覺、偏執狂樣妄想,但這些癥狀亦可由代謝因素、麻醉、手術或病人過度的緊張及環境因素所造成。當激素減低至維持量,病人進入正常環境,精神癥狀可消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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