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傷醫“頑疾”,如何治療?
2015-07-29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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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法制網-法制日報
責任編輯:李思民
[導讀] 廣東惠州醫生歐麗志被患者砍成重傷、301醫院值班醫生遭醉漢毆打、湖北武漢3名男子打傷6名醫護人員……近日,暴力傷醫事件再度高頻度發生,把本已脆弱的醫患關系又一次推到風口浪尖。
廣東惠州醫生歐麗志被患者砍成重傷、301醫院值班醫生遭醉漢毆打、湖北武漢3名男子打傷6名醫護人員……近日,暴力傷醫事件再度高頻度發生,把本已脆弱的醫患關系又一次推到風口浪尖。
暴力傷醫,已成頑疾,久治不愈,問題在哪兒?《法制日報》記者近日采訪了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一線醫務人員和醫藥大學講師,請他們為根治暴力傷醫問題“出診”。
【殺醫傷醫數據】
2013年10月25日,浙江省溫嶺市第一人民醫院耳鼻喉科患者連恩青持刀追砍3名醫生,致2死1傷,連恩青被判處**。
最高檢公布的典型案例顯示,“溫嶺殺醫案”并非近年殺醫案被判極刑的孤例。
2012年11月29日,被告人王英生持斧猛砍天津中醫藥大學第一附屬醫院醫師康紅千,致其重度顱腦損傷死亡。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經審理,判決王英生犯故意殺人罪,判處**。
據統計,從2013年10月21日到2015年6月16日,媒體曝光的暴力傷醫及“醫鬧”事件達30起,參與“醫鬧”的人數,由個人到百人不等。
根據最高人民**公布的數據,2014年,全國**共審結暴力殺醫、傷醫等犯罪案件155件。
有媒體根據公開報道作出不完全統計,從5月28日到廣東惠州發生暴力傷醫事件的7月15日,短短49天,經媒體曝光的暴力傷醫事件已達16起:
6月28日,北京朝陽醫院皮膚科某醫生因當日接診名額已滿,拒絕了患者的加號要求被該名患者打傷;
6月16日,廣西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西院放療科一名醫生被患者潑汽油大面積燒傷;
6月5日,陜西省榆林市第二醫院耳鼻喉科副主任劉醫生因制止患者插隊,左眼球被打破裂。
同日,福建省立醫院耳鼻咽喉科主任醫師被一位84歲男性患者用刀砍傷……
醫院趨利導致醫患**叢生
病人排隊等幾小時看病只用幾分鐘
河北省保定市第二中心醫院鄭醫師認為,現在傷醫事件越來越頻繁,首先是**。上世紀80年代初以來,我國逐漸在醫療保健行業引入市場經濟改革。醫院失去**補貼,被迫在財政上***。以藥補醫、醫院市場化,甚至自負盈虧,醫院要發展首先要不斷盈利,醫院最終像企業一樣,想方設法掙錢,失去了公益的本質,患者花錢只能是越來越多。錢,成為矛盾的根源。
其次是醫療資源配備不合理。好的醫院,好醫生、好的檢查設備集中,病人都想得到最好的醫療服務,致使大醫院人滿為患,小醫院門可羅雀。病人在大醫院排隊等待幾小時,看病只用幾分鐘。
當然還有國民對疾病的認知問題,人們把現在的醫療技術看得太高了,認為什么病到了醫院都可以治愈。有些患者的期望值太高,若達不到預期治療效果,就認為是醫院或者醫生的責任。
再者是相關部門在發展與維穩政策下的不作為。患者**途徑困難,有時只能選擇“鬧”,“大鬧大賠、小鬧小賠、不鬧不賠”的思想無形中助長了“醫鬧”的持續發酵,催生出“職業醫鬧”這一畸形的團體。所以,應建立合理的**途徑,注重道德教育,使得醫患之間建立信任。
“當然,醫患關系越來越緊張,不排除個別醫護人員的低素質,影響了整個醫護人員團隊的形象。”鄭醫師說,這就需要醫療團隊自身繼續提高醫療服務質量,加強醫療人員醫德醫技的培養和培訓等去解決問題。
醫生需要職業自律自我保護
醫患關系中醫生潔身自好不會處于被動
北京中醫藥大學人文學院法律系講師鄧勇認為,從醫護人員的角度來講,醫生應當學會“自我保護”,這種保護包括自己人身安全的保護,同時也要通過職業自律對自己進行保護。
“電視劇《醫者仁心》中有句話對醫生說,任何時候,你的雙手都應該放在自己的白大褂中。”鄧勇說,這就是在講醫生的職業自律。不能因為自己救死扶傷的工作性質,就被患者或者患者家屬的行為感動,認為手術前的紅包、治愈后的錦旗理所應當地歸自己所有。應該用理性和專業的態度對待這些,治愈病患本來就是醫生的天職,即使這是份榮譽,它也應該是屬于集體的。做到潔身自好,在解決醫療**中才不會使自己處于被動。
“從醫院的角度講,以藥養醫必然會給醫生帶來壓力。”鄧勇說,醫生的工作時間是有限的,在有限的時間里希望讓更多的患者就醫。可醫生也是人,也會有情緒,時刻要求每一個醫生都以熱情飽滿的態度對待每一個病人,勢必有些強人所難。這時就需要醫院在宏觀上把控,注意對患者及其家屬的人文關懷。
“但是,這些都不足以成為患者及其家屬‘醫鬧’的理由。”鄧勇認為,作為患者,在處理醫患**的問題上,不能任性耍脾氣,不能以偏激的方式***醫院或醫生。法治社會中,任何訴求都要合理合法才能站得住腳。
“造成醫患關系緊張還有一方面的原因,就是有些媒體的失實報道。”鄧勇說,媒體肩負著重大的社會責任,應給社會帶來正能量。媒體的報道和評論一定要在深入調查和確認的基礎上,并且要站在中立的角度,切不可以訛傳訛。
對暴力傷醫行為必須零容忍
適用治安管理處罰法罰得太輕
全國政協委員、北京宣武醫院神經外科主任凌鋒今天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采訪時說,醫患關系是永遠的關系,只要有關系就會有矛盾,而醫患矛盾和“醫鬧”從本質上講是兩個不同的概念,醫患矛盾不能成為可以肆意擾亂醫療場所正常秩序和傷害醫護人員人身安全的托辭和借口,對暴力傷醫“醫鬧”行為必須零容忍。
在去年的全國政協會議上,由凌鋒牽頭,90位政協委員聯合提交了一份提案,建議修改治安管理處罰法,將醫療機構明確列入公共場所范疇,由**部門負責醫院秩序的安全保障工作。
凌鋒告訴記者,去年的提案引起強烈反響,有關部門非常重視。同年4月22日,國家五部委就聯合發出《關于依法懲處涉醫違法犯罪維護正常醫療秩序的意見》,提出傷害醫生、“醫鬧”的多項行為將受嚴懲。
近年來,**部、國家衛生計生委、最高法、最高檢等部門相繼***《關于維護醫療機構秩序的通告》《關于維護醫療秩序打擊涉醫違法犯罪專項行動方案》《關于依法懲處涉醫違法犯罪維護正常醫療秩序的意見》等來遏制暴力傷醫、“醫鬧”等,然而并沒有起到根治的作用,醫療場所的暴力傷醫案件依然頻發。
在全國人大代表、黑龍江省哈爾濱市第四醫院老年病科主任高廣生看來,我國目前適用治安管理處罰法、比照刑法已有罪名進行定罪處罰的做法,已不足以遏制此類危害行為日益猖獗的勢頭。
“從去年開始,醫院里確實設置了安保部門,有**人員駐守在醫院內部。”凌鋒說,“但是即使把這些‘醫鬧’的人抓起來了,沒有相應的法律法規,又有什么意義呢?”
高廣生說,“醫鬧”不僅危害到醫務工作者和醫療機構的權益,而且造成醫務工作者和醫療機構無**常工作,無法行使救死扶傷的職責,對廣大患者而言是十分不利而且危險的,更重要的是極大損害了廣大醫務工作者的合法權益和職業安全感。
“醫務工作本身就屬于高風險、高壓力、高強度的職業,如果再不嚴厲打擊日益猖獗的涉醫犯罪,長此以往,可能造成醫生職業無人問津的嚴重局面。”高廣生說,我國有十三億人口,本來醫生數目就相對不足,如果繼續流失下去,會造成很多病人無人看病治療的局面,更談不到不斷提高醫療科技水平的問題,這種情況對于我們這樣一個人口大國而言將是災難性的。
建議刑法增加涉醫犯罪罪名
在法治底線上尋求多種途徑解決問題
面對嚴峻的社會現實,刑法作出回應,以保障最基本的醫療秩序。提請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的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二審稿,在修改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當中,增加了致使“醫療無法進行,造成嚴重損失”的情形。這被輿論普遍解讀為“醫鬧”情節嚴重將入刑,成為此次修改的一大亮點。
“將聚眾擾亂醫療秩序行為上升到立法層面進行刑法規制,是立法的一大進步。”凌鋒說,立法是為了保障公民合法權利,醫生作為公民,理應受到法律的保護,加上其職業的特殊性,就更需要立法進行特殊保護。
“刑事立法保障醫療場所秩序是現實必要的,以后再有人實施擾亂醫院正常工作秩序或者傷害醫護人員的行為,就有可能觸犯刑律,甚至有可能被收監,這就會讓這些人知道,‘醫鬧’是一種違法犯罪行為,是被刑法打擊的行為,是會受到刑事懲戒的行為。”凌鋒說。
在凌鋒看來,將“醫鬧”入刑,同時也為**部門執法有法可依、于法有據提供了法律保障。
高廣生建議,在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中增加涉醫犯罪的罪名,例如在相關刑法條款中增加聚眾擾亂醫療秩序罪,非法拘禁醫務人員罪,侮辱、恐嚇醫務人員罪,毆打、傷害醫務人員罪等罪名,并規定從嚴、加重處罰的條款。
凌鋒說,法治是一個人的行為底線,在底線的基礎上,我們可以尋求其他各方面的方法或途徑,比如教育、調解或是國家醫療體制改革來解決問題,切不可越軌,做出違法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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