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糖皮質激素劑量視病情輕重和治療反應而定。如有意識障礙和休克,立即靜脈注射磷酸氫化可的松或琥珀酰氫化可的松100mg,使血皮質醇濃度達到正常人在發生嚴重應激時的水平。以后每6小時加入補液中靜脈滴注100mg,最初24小時總量約400mg,第2~3天可減至300mg分次靜脈滴注。如病情好轉,繼續減至每日200mg,繼而100mg。嘔吐停止可進食者,可改為口服。當口服劑量減至每日50~60mg以下時,應加用9α-氟氫可的松。
2.補充鹽皮質激素:如用氫化考的松琥珀酸鈉酯或氫化考的松后,收縮壓不能回升至100 mm Hg (13.3kPa ),或有低血鈉癥,則可同時肌內注射DOCA 1~3mg,每日1~2次,也可在病情好轉并能進食時改服9α-氟氫考的松0.05~0.2mg/d。嚴重慢性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或雙腎上腺全切除后病人需長期服維持量。
3.防止應激性潰瘍,給予胃黏膜保護劑和質子泵抑制劑,應用鹽皮質激素期間要注意有無水腫、高血壓和高血鈉等潴鈉、潴水藥物過量的副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