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醫保局:嚴查醫院超標采購“落選藥”,全面排查中選藥履約情況
2023-03-28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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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見文末
作者:醫**漫
責任編輯:醫路漫漫
[導讀] 醫院整改不到位,紀檢監察聯動!
據悉,國家醫保局近期發文對部分集采的執行情況進行了通報,其中采購中選藥品占比低的省市、醫院被公開點名。同時,國家醫保局還要求各省進行針對性自查,全面排查集采中選藥品的履約情況。目前,山東省醫保局已經著手落實該項工作。在國家醫保局的通報中,山東省是屬于執行情況較好的省份,但山東仍進一步采取措施加強對集采中選產品使用的監控力度。近日,山東省醫保局、衛健委等聯合下發《關于加強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全流程管理的通知》,通知顯示,對集采藥品的大數據監控從報量、采購和使用的過程,以避免出現不報量、報量不準確、報量不使用、不報量卻使用等問題,以保證集采藥品合理使用。此外,文件還表示,常態化推進集中帶量采購、醫保基金與醫藥企業直接結算,藥企的回款難題也有望得到解決。當然,在對醫院使用中選藥品提出要求的同時,該文件還對藥企提出要求:每一家有約定采購量的醫療機構中選產品供應配送率達到80%以上。集采中選藥品在其他省份也會迎來如此大的利好嗎?以山東省為例,集采中選藥品將迎來這些利好。1、在醫院報量環節,報量少于歷史用藥的20%,醫院必須給出說明,不合理退回重填文件明確,醫療機構要建立藥學、醫務、醫保、臨床多方聯動機制,結合臨床實際需求、用藥趨勢,科學、合理填報采購需求量,原則上不少于上一年度實際采購量。對報量較上一年度實際采購量減少超過20%的醫療機構,市、縣醫保部門應督導醫療機構作出說明,并在采購執行過程中重點監測。對于填報數據明顯不合理或說明依據不充分的,應退回醫療機構重新填報。文件要求,各市、縣醫保部門聯合衛生健康部門加強實時監測并掌握轄區內各醫療機構采購情況,重點監測中選產品采購進度、中選產品采購數量占比、非中選產品和可替代(完全可替代、大部分可替代)藥品采購情況,以及抽查監測違規線下采購、超常規訂單、不及時確認收貨等情況。醫療機構應通過供應監測模塊實時掌握約定采購量完成進度、中選產品采購數量占比、非中選產品和可替代藥品采購等情況,發現問題應及時主動自查自糾,嚴格處方審核和處方點評,促進科學合理用藥。3、醫院使用環節:防止醫院“薅醫保羊毛”和超標采購落選藥品雖然,醫保鼓勵醫院在符合要求情況盡量多使用中選產品,但考慮到醫保結余,對醫院超額使用也做出了規定:對不報量仍大量采購中選產品、中選產品實際采購量超出約定采購量4倍的醫療機構,醫保部門結合醫療機構歷史采購數據督導醫療機構作出說明。對采購進度低于序時進度、中選產品采購數量占比明顯偏低特別是非中選產品采購數量超過中選產品采購數量、可替代藥品采購數量超過上一年度采購數量,甚至不報量仍大量采購非中選產品或可替代藥品,以及違規線下采購、超常規訂單、不及時確認收貨的醫療機構,原則上至少每季度一次通報提醒,問題突出的要及時進行通報,對通報整改不到位的應及時進行約談督導,與紀檢監察部門聯動處置,并與集中帶量采購結余留用專項考核、醫保協議管理等工作做好銜接。4、藥企,供應問題最遲5天必須解決,否則影響信用評價通知對藥企也提出要求,針對產品供貨不及時等問題,醫療機構將相關問題反饋給中選企業,中選企業應在2個工作日內進行回復并承諾問題解決時限,承諾解決時限不得超過5個工作日。對于中選企業未按時回復、在承諾時間內未解決相關問題等,市、縣醫保部門根據醫療機構反饋及時督導解決。此外,文件還表示將探索按照配送率低于80%、60%、30%,有約定量醫療機構訴求反映較多且及時解決比例低于80%、60%、30%,以及對各級有關部門約談督導整改不及時、不解決、不配合等設置不同等次指標,在接續采購、省級集采中對相關企業分別予以報量風險提示、減少約定采購量、不接受參加集采等懲戒,并按規定對中選企業、配送企業落實招采信用評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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