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不到24小時的時間里,廣東接連發生兩起疑似精神病人暴力傷醫事件:惠州中醫醫院實習女護士被病人砍斷手筋,廣醫三院一名護士值班時被患者連刺三刀。精神病人暴力傷醫該如何處理?如何保護我們的醫生?
兩起暴力傷醫事件
10月24日下午3:40,廣東省惠州市中醫醫院菱湖院區急診室內,32歲的就醫男子楊某明突然抱起吸痰器玻璃瓶,沖到附近的一個配液室內砸傷18歲的實習護士張玉萍頭部。之后,他還持玻璃片繼續行兇,致使張玉萍左腕伸肌腱神經斷裂、多處軟組織割裂傷等。隨后趕來救援的保安員李上財在控制楊某明時,其頭部頭皮也被刺裂傷,也有腦震蕩。
據惠州市中醫醫院介紹,受傷的實習護士并非為行兇者的護理人員,這件事情未涉醫患**。經警方證實,行兇者楊某明系惠州博羅人,有精神病史。
而在該事件的前一天,廣醫三院住院部八樓病區同樣發生了一起惡性刺傷護士事件。23日凌晨4:20,28歲的程護士在骨科二病區值班時被一名住院患者持刀刺傷。程護士左臉頰,右肩背部及左手部三處被患者葉某刺傷,目前暫無生命危險。
據了解,犯罪嫌疑人葉某已被荔灣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據警方通報,經初步調查,犯罪嫌疑人葉某在住院期間經常失眠,心情煩躁,并不時地出現幻覺,懷疑醫務人員對其進行迫害。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如何保護我們的醫生?
中國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營養師陳醫生說:“我覺得精神病人在就醫前應該有相應的備注,比如說他在以前有過精神病或在什么時間發作過等信息,不要真等出了事才說傷人者有精神病,不要讓‘精神病’成為傷人者免受懲罰的盾牌,如果這樣就會助長不法行為。為了保證醫務工作者和其他患者的人身安全,精神病人在就醫時最好有家人的陪伴。”同時,陳醫生指出,“要想減少類似案件的發生,我們不能一味地去責怪患者或是要求患者如何去做,身為醫護人員,也應該從自身做起,學會用心去與患者交流,提高自己醫術水平的同時也要提升我們的醫德水平。”
案例:精神病人傷醫要承擔刑事責任
備受關注的昆明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云大醫院)急診科護士秦女士被砍成重傷案,27日由*****公開對行兇被告人張仁軍進行一審。張仁軍在庭上說:“我到云大醫院急診室看病,受到醫生冷落,就產生***急診室醫生的想法。”經鑒定,張仁軍患有反社會型人格障礙,但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也就是說,他雖然有精神疾病,但對砍人行為要承擔刑事責任。
反社會型人格障礙又稱無情型人格障礙或社會性病態,是對社會影響最為嚴重的類型。反社會型人格障礙的特征是高度攻擊性,缺乏羞慚感,不能從經歷中取得經驗教訓,行為受偶然動機驅使,社會適應不良等。
2013年8月,由中國醫院協會牽頭組織的《醫院場所暴力傷醫情況調查》報告顯示,醫務人員遭受謾罵和威脅很普遍,2012年有醫院發生過醫務人員遭受謾罵和威脅的事件。醫務人員軀體受到攻擊、造成明顯損傷事件的次數也在逐年增加,發生這類事件的醫院的比例從2008年的47.7%上升到2012年的63.7%.
在對施暴者的分析中,調查發現,多數施暴者受教育程度低。在11個惡性暴力傷醫者中,除了37%學歷不詳者,27%為初中文化程度、18%為小學文化程度、9%為高中文化程度,另有9%為技校畢業。
數據還顯示,施暴者中多數家庭比較貧困,貧困比例達到55%.而施暴者職業范圍,無業者多達37%,農民為18%.施暴者的另一個特點是家庭多有不幸,其中包括本人離異、父母離異、被騙婚、童年不幸、未婚等情況。
對施暴者的精神調查顯示,近四成為性格內向、孤僻、偏執,還有近三成有精神病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