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醫改3.0又有新動作,利好基層醫療機構、醫務人員。
近日,三明市印發《關于深化緊密型縣域醫共體人員管理的意見》(下稱《意見》),進一步深化三明市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優化整合和有效利用縣域醫療衛生資源,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和保障水平,加快推進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建設,在編制使用、人員招聘、人事安排等方面賦予其更多自主權。
具體來看,基層醫療機構在編制使用、人員招聘、人事安排等方面將迎來哪些利好政策?
一:編制由總醫院調劑,衛生院技術人員編制不得低于總額90%
保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事業單位性質和公益屬性不變。
將醫共體范圍內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從由縣(市、區)衛健部門管理調整到總醫院(醫共體)管理;各總醫院(醫共體)的編制總量由總醫院(含中醫院)、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等三個部分組成。
總醫院(醫共體)在核定的人員編制總量內,根據業務發展需要,統籌調劑同經費渠道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事業編制,經同級衛健部門審核同意,報同級機構編制部門備案后實施。
縣級機構編制部門應根據本區域內服務人口變化情況,每5年動態調整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人員編制總量,同時確保鄉鎮衛生院用于專業技術人員的編制不得低于編制總額的90%。
二:基層工作滿5年、中級或本科人員,可上調總醫院
由各總醫院(醫共體)根據工作需要提出其在編在崗的財政核撥、財政核補事業單位人員的調配意見,經各縣(市、區)醫改領導小組會議研究同意,向同級衛健、編制、人社部門報備后組織實施。
從總醫院(醫共體)交流至鄉鎮衛生院或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人員,應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經公開招聘考試進入事業單位,且近五年年度考核優秀2次以上或獲得縣級以上綜合表彰獎勵的;
2.符合該省“年度人才引進指導目錄”要求或具有碩士以上學位的;
3.因工作需要,經上級部門任命至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擔任領導職務的,或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調配至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擔任技術骨干的。
(二)從鄉鎮衛生院或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交流至總醫院(醫共體)的人員,應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務或本科及以上學歷,且需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滿5年以上。
(三)在總醫院(醫共體)內曾“經費逆向”調配的人員,擬調往其他同級財政核撥單位的,需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滿3年以上(或已滿最低服務年限及其他約定的年限要求),并經同級編委會研究決定。
三:編外人員定額經費補助
根據《意見》,各總醫院(醫共體)要統一財務管理,實行縣、鄉、村公立醫療衛生機構“統一管理、集中核算、統籌運營”的財務管理制度。
針對編制內人員:財政部門“托底”,按照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核定編制總數給予人員經費保障。
針對編制外人員:經相關部門核定使用的編制外人員要給予定額經費補助,經費由各總醫院(醫共體)統一管理。
四:總醫院統一招聘,實行“縣管鄉用”
在人員招聘方面,醫共體內的人員由各總醫院(醫共體)統一招聘、培訓、調配和管理,因此總醫院也要承擔起規范招聘方式的職責。
對此,《意見》提出,可根據服務人口、床位數、崗位需要等實際情況,以各總醫院(醫共體)名義統一招聘醫技人員,規范做好跟崗培訓。
值得一提的是,從總醫院(醫共體)交流至鄉鎮衛生院或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人員,也需要經公開招聘考試進入事業單位,且近五年年度考核優秀2次以上或獲得縣級以上綜合表彰獎勵才行。
來 源 | 愛愛醫整理自健康三明
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請備注來源
最新!醫生的平均年薪由改革前2011年的5.65萬增加到2023年的19....[詳細]
連續工作滿15年或累計工作滿25年且仍在崗的鄉鎮衛生院專業技術人員,在滿足...[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