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版布!每5年動態調整基層醫療機構人員編制總量!
2023-07-26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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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見文末
作者:醫**漫
責任編輯:醫路漫漫
[導讀] 加快構建基層衛生服務體系,擴大基層醫療保障服務能力。
加快構建基層衛生服務體系,擴大基層醫療保障服務能力。
近日,江蘇省南通市發布《南通市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提升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年)》(以下簡稱《方案》),對鄉村醫生入編政策作出明確規定,要求盤活用好存量編制,不斷拓寬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等基層醫療機構醫務人員發展空間。

《方案》指出,各地要認真落實《南通市衛生人才強基工程實施方案(2019-2023年)》要求,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基層衛生人才引進、培養、使用和管理方面的政策,建立完善長效管理機制,優化衛生人才培養環境,努力培養一支能夠留得住、用得上的基層衛生人才隊伍。建立公共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和醫療機構臨床醫生交叉培訓制度,鼓勵人員雙向流動。《方案》提出,各地要對照工作目標,加強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培養,加大財政支持力度,統籌用好編制資源,滿足訂單定向培養需求。采取自主靈活多樣的招聘方式、激勵方式,在保證衛生執業準入要求的前提下,可放寬報名條件、不設開考比例、簡化招聘程序。每年度要提早謀劃招聘工作,提早制定招聘計劃,提早開展招聘。各地要探索建立招聘常態化機制,實行常態儲備,全年招聘。到2025年,鄉村醫生中具備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人員比例提高到55%以上,逐步形成以執業(助理)醫師為主體、全科專業為特色的鄉村醫療衛生服務隊伍。《方案》明確,落實“允許醫療衛生機構突破現行事業單位工資調控水平,允許醫療服務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規定提取各項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員獎勵”要求,統籌平衡鄉鎮衛生院與當地縣級公立醫院績效工資水平的關系,合理核定績效工資總量和水平,加大績效考核力度,杜絕新的“吃大鍋飯”現象。提升鄉村醫療衛生機構全科醫生工資水平,使其與當地縣級公立醫院同等條件臨床醫師工資水平相銜接,有條件的地方可以在鄉村醫療衛生機構績效工資內部分配時設立全科醫生津貼項目并在績效工資中單列。分類解決鄉村醫生養老和醫療保障問題。已納入事業編制的鄉村醫生,按照有關規定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險。未納入事業編制的鄉村醫生,按照有關規定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險,有條件的地方可以結合實際給予適當補助。對年滿60周歲的鄉村醫生,各地要結合實際采取補助等多種形式進一步提高其養老待遇。《方案》指出,要以縣(市、區)為單位,每5年動態調整鄉鎮衛生院人員編制總量,盤活用好存量編制。鄉鎮衛生院用于專業技術人員的編制不得低于編制總額的90%。拓寬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醫務人員發展空間,各縣(市、區)可定向招聘在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工作滿6年的執業(助理)醫師進編。在配齊配足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事業編制的基礎上,盤活剩余事業編制,按照比例用于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醫務人員。《方案》提出,各地要遴選一批基礎條件較好、綜合管理水平較高、醫療衛生服務能力較強、有發展潛力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愿意承擔基層衛生人員培訓培養任務的醫院、醫學院校作為基層衛生人員實訓基地建設單位。堅持立足基層、面向基層、服務基層的原則,對基層衛生人員、管理人員開展標準化、規范化、系統化、實務化的專業技能培訓和考核評價,達到理論知識鞏固、臨床操作規范、全科素養加強、服務能力提升的效果。到2023年底,各地至少建成一家縣級基層衛生人員實訓基地。各地要制定詳細培訓計劃,確保所有基層衛生人員、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管理人員每2年至少接受一次全面系統的輪訓。《方案》指出,將國家“優質服務基層行”各項建設標準作為南通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改革的重要目標,全面參與國家“優質服務基層行”活動,各地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參與率須達到100%。要對照建設標準,查漏補缺,持續完善基礎設施建設、人員隊伍建設、服務能力建設等,確保到2025年,全市100%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達到“優質服務基層行”國家基本標準,50%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達到“優質服務基層行”國家推薦標準。不僅如此,《方案》在“配齊醫療設施設備”方面也做出明確指示。《方案》指出,要對照國家、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設備配置標準,配齊配足醫療設施設備及相關輔助設備、辦公設備,切實滿足基本醫療服務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需求。各地要組織開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設施設備更新換代工作,經評估對無法正常使用、存在安全隱患、定期檢查不合格、超年限使用的設施設備要及時維護或更新。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療設施設備,到2023年底,配備率不低于80%,完好率100%;到2024年底,配備率達100%,完好率100%。此外,針對“強化衛生服務網底”,《方案》提出,要強化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與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一體化管理,推進建設、人員、業務、藥械、財務、績效考核“六統一”。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醫務人員實施“縣招鄉管村用”,由縣級統一公開招聘、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統一管理,統一派駐到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承擔相關工作職責。建立能上能下機制,符合執業要求的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醫務人員可在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執業。在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工作的醫務人員可根據需要在全市區域內平行流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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