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醫患關系怎么了?近日在蓬江區**與江門市衛生計生局共同舉辦的醫療**訴前聯調工作機制啟動座談會議上,一名醫院代表說出了他對當前醫患關系的困惑,一方面患方對醫院的服務、醫德不滿意,有一些動輒開口千萬百萬的賠償;另一方面是醫院的滿腹委屈,一些**醫方確實沒出錯,卻飽受患方不理解,甚至遭“醫鬧”之苦。最后這些矛盾**無論醫院是否有過錯,都要拿出錢來擺平,似乎只有這樣才能解決醫療**案件。
醫療**案件中,患方普遍不愿通過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或司法鑒定等方式明晰醫療責任和解決**,而主要是通過調解協商的途徑來解決**。于是就出現了醫患雙方在談判桌上互相討價還價的場面。對患方而言,事情已經發生了,錢無疑是最實在的補償。這讓醫患雙方的對話永遠都不處于同一個水平,最后的結果是無法溝通。這種情形下醫院有理無理說不清,最容易追求的解決方案就是:遠離對事實的糾纏,回歸到賠多賠少的談判桌上。
當然不可否認的是,醫院、醫生會有疏忽的時候,理應賠償患方的損害。但人的生老病死是不可抗拒的自然規律,在醫院并不存在過錯的時候,院方賠錢了是不是就將醫患**事件平息了呢?從短期個案來看,患方不鬧不糾纏了,事情看似是解決了。但這種行為造成的惡果是明顯的。
首先,如果醫院醫生本身無過錯,但 “賠錢”本身就是一種認罪的行為,這對于醫生的職業尊嚴是一種踐踏;其次,醫院太容易妥協,會給社會上一些心術不正之人以暗示效應,因此近幾年來“醫鬧”現象越來越多;再次,在當前醫院自負盈虧的運營機制下,額度并不低的賠償無疑加大其運營成本,在設備醫資投入不可避免受到影響,這就可能導致惡性循環。對于患者來說,這種現象會造成醫療質量的下降,相應的,他們所享受的現代醫療事業對生命健康保障水平也在下降。更值得警醒的是造成醫生職業上的退縮,“很多醫生過去敢做的一些大手術現在都不敢做,怕惹上醫療**。”
由此可見,錢并不能治愈醫患矛盾。江門市成立的醫療**訴前聯調工作機制給醫患雙方提供“第三方”調處機制無疑對醫療**的化解有著積極意義,但筆者希望這種機制最后不要也隨大流陷入不問是非只談錢多錢少的境地。
對無理取鬧的患方,他們即便走完所有的司法程序也還是要鬧怎么辦?他們的行為不僅給并無過錯的醫院造成不良影響,還擾亂了整個社會醫療行業的健康,無形中拉低其他病人的治療質量。筆者建議醫院對此只能依法處理,不可遷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