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5日從安慶市迎江區人民**獲悉,“安慶市立醫院患者刀捅護士案”于當日在該**進行了公開開庭宣判,迎江區人民**以被告人陳儒林犯故意殺人罪,判處其**9年。
據迎江區人民檢察院查明,2014年5月14日,被告人陳某某因病入住安慶市立醫院外科大樓三樓婦科病房23床,5月19日進行子宮肌瘤切除手術。術后,陳某某下身流血并伴有白帶,其多次向醫生咨詢,并認為醫生不負責任用錯了藥,產生了殺醫泄憤的想法。
去年5月22日6:53分,陳儒林至安慶市立醫院婦科護士站,以檢查身體為由,將護士許某某拉往庫房,遭許拒絕后,陳儒林持水果刀、不銹鋼圓凳對許某某進行傷害,致使被害人許某某受傷倒地(經安慶市**局刑事科學技術研究所鑒定,許某某損傷程度為重傷二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