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在廣州市檢察機關查處的“醫鬧”案件中,“職業醫鬧”案件數已占“醫鬧”案一半,而一些外來工更是將“醫鬧”作為解決醫患**的主要途徑。(9月24日羊城晚報)
8月10日,湘潭婦幼保健院孕婦慘死,輿論爆棚;9月19日,湛江婦幼保健院胎兒死亡,公眾喧囂。不同的時空,不同的劇情,相同的結局中,貫穿著一個共同的惡因——職業醫鬧。
同樣的事情,或許每天都在發生,當醫鬧已經成為一種產業鏈,當這種非典型的產業鏈日趨延伸,帶來的只能是醫患關系不斷惡化,甚至是整個醫療衛生行業的信任危機,這絕非危言聳聽。
援引一組調查數據,“職業醫鬧”的出現,57.5%的受訪者認為,是“現有的法律仍不完善”,事實也確實如此。
試想,一旦出現醫患**,走醫療鑒定、司法訴訟,動輒就是經年累月。對于家屬,在逝者身上動手動腳素來是大忌,這其中,不僅僅是出于靈魂上的尊重,更重要的是對鑒定結果的不信任。作為外行人,換位思考,我們也很難想象,這樣的鑒定,有多少公平性可言。所以,選擇這個途徑,不但在時間上耗不起,結果上也是輸多勝少。
相比之下,“醫鬧”來得更為干脆,時間上速戰速決,效果上立竿見影。一般而言,比之醫院,患者家屬是弱勢群體,但一旦“鬧”起來,這樣的對位就很難說了。所謂秀才遇到兵,有理說不清,醫院出于種種顧慮,往往謹言慎行,而家屬則是光腳不怕穿鞋的,停尸、圍堵,掛橫幅、設靈堂等無所不用其極,加之公眾同情弱者的感性思維,輿論往往出現一邊倒。所以,自媒體時代,“醫鬧”讓二者關系發生錯位,百口莫辯的醫院,往往更容易成為弱勢群體,稍有不慎就會越描越黑。索性,花錢了事,這也正中家屬下懷,拿錢走人。這樣的背景下,“職業醫鬧”不但應運而生,相反還茁壯成長。
緊張的醫患關系,疏漏的制度保障,如此條件下,我們僅僅寄托于醫學的發達、家屬的理性是不現實的,也是不可能。畢竟,只要醫院存在,就不可避免有這樣的**。歸根溯源,完善制度的缺失才是一勞永逸的萬全之策。
小平同志的一句話用在這里恰到好處:好的制度,能讓壞人干不了壞事,不好的制度,能讓好人變壞。其實,“職業醫鬧”并非人們的一廂情愿,只是在沒有更好的制度保障前提下,一種無奈的選擇。如果有了公平的第三方機構,有了簡化的法律程序,有了完善的事后補償制度,“職業醫鬧”何來市場?
異化的土壤,衍生了變態的“職業醫鬧”,健全保障制度,變種自會消失殆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