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吉安市紀委市監委清風廬陵消息:江西泰和縣人民醫院原黨委書記毛發明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中共泰和縣委批準,泰和縣紀委縣監委對泰和縣人民醫院原黨委書記毛發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毛發明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在組織進行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消費卡,接受管理服務對象旅游安排;為官不廉,利用職權為親屬謀利,由他人支付親屬疾病治療費用;肆意插手政府采購項目,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作為、亂作為;與多名異性長期保持不正當性關系;靠醫吃醫,貪婪腐化,為他人在醫院建設項目承接、款項撥付、醫療器械及藥品采購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毛發明嚴重違**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泰和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泰和縣委批準,決定給予毛發明開除黨籍處分;由泰和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毛發明簡歷:
毛發明,男,漢族,1969年9月生,江西泰和人,大學學歷,1994年7月參加工作,2003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94年7月至2013年1月,泰和縣人民醫院干部;
2013年1月至2017年4月,泰和縣人民醫院副院長;
2017年4月至2020年12月,泰和縣人民醫院黨總支書記;
2020年12月至2022年12月,泰和縣人民醫院黨委書記;
2022年12月至2023年8月,泰和縣人民醫院七級職員。
來 源 | 吉安市紀委市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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