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衛健委、湖南省中醫藥局發布《關于印發湖南省醫療機構樣本外送檢測管理規范的通知》)。
《通知》第十三條中列舉了樣本外送檢測時的五種禁止行為:
嚴禁醫療機構將本院能夠并適合開展的臨床檢驗項目外送至第三方檢測機構進行檢測。特殊情況需短期外送的,須向當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進行備案登記
嚴禁醫療機構從業人員有償介紹患者及家屬到指定檢測機構進行指定項目檢測。
嚴禁臨床科室、醫務人員私自聯系外部檢驗機構違規進行樣本外送檢測。
嚴禁醫療機構從業人員私自接受外部檢驗機構與外送檢驗項目相關的費用,從中牟利。
嚴禁醫療機構從業人員私自接受外部檢驗機構以任何名義、形式給子的回扣、提成。
其中第1條規定引起檢驗行業從業者的廣泛關注:嚴禁醫療機構將本院能夠并適合開展的臨床檢驗項目外送至第三方檢測機構進行檢測。
近些年來,檢驗從業者對于公立醫療機構尤其是中基層臨床實驗室逐漸被第三方檢測機構取代存在廣泛的憂慮。
不過從湖南省此次出臺的樣本外送檢測管理規范整體來看,此項規定的出臺更多是在醫療反腐的大背景下,著力防范樣本外送檢測可能存在的廉政風險,而不是出于限制第三方檢測機構的發展的目的。隨著新規定的落實,第三方檢測機構同臨床實驗室之間【互補】的關系可能更加明確。
有幾點值得關注:
1、嚴禁以任何名義、形式拿回扣和提成。
文件中明確規定,醫院自己能做的檢驗,嚴禁放到第三方去做。特殊情況需外送的,須向當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進行備案登記。同時,嚴禁臨床科室、醫務人員私自聯系外檢機構違規進行樣本外送檢測。嚴禁私自接受外檢機構相關費用、從中牟利,或以任何名義、形式拿回扣和提成。加強事前、事中、事后監督檢查,嚴防潛在廉政風險發生。
2、第三方檢測服務時,須獲得患者知情同意書。
要求在履行第三方檢測服務時,須獲得患者知情同意書。若醫療機構與第三方檢測機構的合作內容超出原定范圍,同樣需要告知患者,并獲得患者簽訂的知情同意書后,由臨床科室填報申請表并報送醫務部、分管院領導審批同意,方可外送檢測。也就是說,今后患者的檢測項目如果要送到院外第三方去檢測的,都需要患者本人知曉。
湖南省出臺醫學檢驗實驗室管理暫行辦法只是一個開始,各省可能會逐步規范第三方檢測機構的行為。
來 源 | 江淮醫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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