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患者看同一種病,跑不同的醫院,各家醫院CT、B超、血項等檢查結果互不相認,不斷重復檢查,檢查結果常常是一樣的……其實早在2010年,原衛計委就發文要求同級醫療機構檢查結果互認,越來越多的省市縣也做出了了一些反應,但具體的“動作”也僅僅是發發文件。迄今為止,重復檢查現象仍然較為嚴重。醫院檢查結果互認到底難在哪兒?
患者觀點
“看一個病跑好幾家醫院,每家醫院都要求重新做檢查,這筆錢花得真夠‘冤枉’的。”一直以來,檢查費用居高、重復檢查等問題飽受公眾質疑。
在南京某三甲醫院,患者吳先生正在排隊候診。原來,9月5號,他突發腰痛,甚至無法直立,送到醫院后,醫生給他拍了一張核磁共振片子,診斷為腰椎間盤突出,腰椎有幾個地方膨出。醫生給他開了藥,叮囑回家睡板床,不要提重物。
如今已半個月過去了,盡管腰痛有所減輕,但吳先生還是有點不放心,決定換一家醫院看看。20分鐘后,吳先生帶著片子和檢查報告進了診室。醫生問診后看了片子,認為沒有什么大問題,未要求吳先生重新檢查,建議他做一些牽引理療,順便給他開了點藥。
坐診醫生解釋說,如果病情加重,或出現新的癥狀,他們會要求重新拍片子,像吳先生這種情況他們一般不會要求患者重新檢查。
在南京某三甲醫院婦產科,28歲的患者小黃正在候診。她懷孕三個月,三天前剛剛在社區建卡做了B超,結果是好的。但是,21日上午她在辦公室突然出現了腹部不適的癥狀。她很緊張,立即請假去附近的某三級醫院就診。小黃的媽媽也從家里趕來,手里拿著社區醫院的檢查報告。
進入診室問診后,醫生看了社區醫院的B超單和體檢結果,要求重新檢查,隨后開了B超、生化等。“B超雖然做了才三天,但病情是新發的,為了安全起見,我們會要求重新做個B超,這樣大家心理都放心,以免誤診、漏診。”醫生解釋說。但是小黃媽媽有點擔心:B超才查過沒問題,這才兩三天又照一次,會不會對寶寶有影響……
醫生有話要說
“很多情況下,你看到的不代表真的沒問題。”孫主任(化名),南京某三級醫院醫學影像科主任。他舉例:中晚期的肺癌不用說,片子上一眼就能看到了,但是早期的肺癌,毫米級的病灶,必須用高分辨率薄層掃描才能發現,而二級醫院大多還在用厚層掃描,萬一漏診,責任算誰的?
“在這方面,我們是有慘痛教訓的。”他說,他們曾接診一位肺癌病人,在南京某頂級三甲醫院就診,片子拍了很多,病理報告確診為肺癌。“有病理報告作證,通常病情板上釘釘了,我們依據病理報告為患者進行了手術,結果開出來醫生傻眼了,不是肺癌。隨后,患者將我們告上法庭,被判承擔主要責任,賠了幾十萬。法官的理由很簡單:第一家醫院雖然誤診了,但沒有直接傷害后果,而你們開刀是直接實施了傷害行為,因此必須承擔主要責任。”所以,一旦誤診,誰開刀誰倒霉,這就造成“有些檢查還得重復做”.
此外,對于檢驗結果互認出現的醫療**,目前法律尚無明確規定究竟是追究主治醫生還是報告單原出具單位的責任。由于涉及到一些法律問題,導致醫院在推行互認時小心翼翼。
有醫生認為,如果法律不承認互認結果的合法性,對醫生來說就是個陷阱,一不小心就掉進去了。
在醫生們看來,實施檢查結果互認,化驗檢查結果標準化、影像類檢查要有嚴謹的責任歸屬、制定相應法規避免醫療**等幾個問題必須引起重視。“檢驗結果互認工作的開展,只有具備良好的可比性才能真正實現檢驗的結果互認,不僅醫院需要健全臨床檢驗質量的控制體系,還迫切需要相關法律法規的規范和保障。”有醫生表示。
在“法律”與“規范”一時難以到位的情況下,當務之急,需要建立以省為單位統一的實驗室與影像檢查報告質量控制規范。與此同時,建議嘗試建立檢驗、檢查結果互認醫患溝通制度,簽署醫療風險知情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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