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術中意外身亡,家屬:醫院千方百計阻攔見遺體.....
2021-04-24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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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愛愛醫
作者:愛愛醫小編
責任編輯:愛愛醫小編
[導讀] 三個孩子找爸爸,兩位白發老人找兒子,院方千方百計阻攔見遺體......
近日,有網友爆料,其丈夫因椎間盤突出,自駕到陜西省安康市中心醫院北院區(高新醫院)醫治,第二次手術時死在手術臺上。據該網友稱,死者吳大軍今年43歲,平日經常出現腰痛癥狀。4月13日,他自己開車到醫院進行檢查。醫生檢查后診斷為腰椎間盤突出后告訴他,可以做微創手術,但五年之內可能會復發,最好是開刀打螺釘,這樣比較保險。出于對醫生的信任,吳先生選擇了做開刀手術。4月16日上午10點30分,吳先生被推進了手術室,經歷了長達五小時的手術,下午15點30分,他被推回了病房,但回到病房后的吳先生狀態一直很不好,他感到疼痛增加,小腹脹痛。作為陪護人的吳某梅(死者妹妹)見狀,便跑到護士站和醫生辦公室反映情況,都沒有醫生。事后,護士見吳先生疼痛難耐,將嘴里的筷子都咬斷了,便給吳先生打了止痛針和止痛泵,未做任何檢查。打了止痛針后,并未得到緩解的吳先生下午17點30分出現了休克,被推進留觀室。急切的吳某梅只能自己去查詢主治醫生的電話,19點13分終于聯系上醫生,半小時后,醫生趕回醫院。經過一翻檢查后,主治醫生告訴家屬,患者出現了腹腔出血的情況,但找不到出血點,院方會請西安這邊的專家過來會診,但需要進行第二次手術,取出患者肚子里面的血塊,這樣可能還會有30%的存活率。

經過一翻協商,家屬考慮之后簽訂了手術同意書,同意進行第二次手術。吳先生也被推進了ICU等待第二天手術的來臨,但誰都沒想到這次手術,等來的是死亡通知。
4月17日,晚上8點05分吳先生在第二次手術中死亡,家屬9點接到了醫院的死亡通知,但死者遺體被醫院直接封存,家屬至今都未曾見到遺體。家屬多次和醫院進行協商,可這事總是不了了之,家屬表示至今不知道患者死亡的原因是什么。事后,有相關記者找到醫院,希望院方對此事給一個答復。該院副院長李某波告訴記者:患者死亡主要是由于手術并發癥引起的,院方懷疑是腹膜后出血,目前醫院已經向當地衛健委反映了此事,并且封存了患者病例,保存了患者的遺體,出于人道主義,愿意給家屬相應的賠償,但仍在協商階段。4月21日,時隔吳先生死亡5天后,安康市衛健委信訪辦主任何某江回應:確有此事,通過院方提交上來的材料顯示:患者系失血性休克死亡,院方有一定的責任,但目前無法進行醫療事故鑒定,該鑒定需要醫患雙方共同提出申請,方可進行,可至今為止,患者家屬未曾提出申請。在爆料中,家屬稱院方一直阻止他們見患者遺體,患者死亡的真正原因院方也未曾給過具體回復。站在患方的立場,當我們遇到類似情況的時候該怎樣解決呢?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中規定:患者在醫療機構內死亡的,尸體應當立即移放太平間,且尸體存放時間一般不得超過2周。醫患雙方當事人對于患者的死,不能確定死因或者對死因有異議的,應當在患者死亡后48小時內進行尸檢;一旦事故鑒定開始,醫患雙方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提交相關材料。醫療機構無正當理由未依照規定如實提供相關材料,導致醫療事故技術鑒定不能進行的,應當承擔責任。為此,若對醫院處理以及患者死因有疑問的,應及時向相關部門申請醫療事故鑒定,以免錯過最佳尸檢時間,影響尸檢結果。1. 有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醫療機構應當在12小時內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患者相關的病例記錄,死亡記錄等資料,應當于雙方在場的情況下,給予封存和啟封,不能私自進行。2. 醫療事故發生后,應該及時和患方溝通,做到知情權告知,并且進行協商相關解決事宜,明確告知患方事件前因后果。同時,積極配合相關部門的調查。3. 平時工作中:醫者如履薄冰,平時工作應該小心謹慎,及時監測患者相關指標,如有異常應當及時處理,而非消極怠慢。這次事故中,患者術后疼痛難忍,家屬反映情況時,醫生不在現場,護士就應該前去病房查看,是術后正常現象,還是其它原因導致?若是無法判斷,應當立即聯系相關醫生,并非等到患者疼痛難耐咬斷筷子后,不做任何檢查,直接打止痛針,等到患者疼痛到休克后,才轉入留觀室。事情后續如何,我們靜待衛健委的公布,若坐實了醫療事故的話,那醫院與相關人員都會受到相應的處置。為此,“愛愛醫”真的希望各大醫院,以及各位同仁,一定要引以為戒,平時的工作中請多多留心,小心謹慎才是王道。除了手術中充滿未知的并發癥是我們不可控的因素之外,應該盡量規避各種可能出現的大小錯誤,畢竟手術無大小,病人安全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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