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衛生廳向省級各醫療機構下發《云南省三級醫院優質護理病區(房)驗收標準(試行)》通知,要求每名責任護士分管病人平均不超過8個,護士收入較開展優質護理服務工作之前明顯增加等為基本標準,不得擅自降低。
根據各地、各醫療機構上報的數據顯示,全省所有三級醫院均開展了優質護理服務工作,三級醫院優質護理服務覆蓋率達到60%以上,二級醫院達到30%以上,有的醫院達到100%。
省衛生醫證處負責人介紹,推行優質護理服務的核心是改革護理服務模式、加強護理科學管理和護理服務內涵建設,獲準提高優質護理收費標準的醫療機構要將護理收費主要用于改善護士工作條件和福利待遇、充實臨床一線護士、完善支持保障系統等方面,以確保護理服務質量。
此次,省衛生廳要求各州、市衛生局對驗收合格單位(病房、病區)名單應在一定范圍內進行不少于7個工作日的公示,自覺接受監督。通過驗收的醫療機構要強化監管,積極應對一個單位執行兩種護理收費標準的局面,采取多種方式,主動向就醫患者說明情況。
醫院需向住院患者說明收費標準、服務內容、投訴方式等;相關護理服務內容、承諾要在病區(房)醒目位置張貼,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尊重就醫患者知情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