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遇到醫患**的報道,我總是特別小心翼翼。一方面是因為醫療的專業性和復雜性,很多時候不通過第三方鑒定往往很難判斷醫院是否有過錯;另一方面則是因為目前醫患關系的緊張局面。這次**的特別之處在于,市兒童醫院的醫生不僅以個人名義經手退給患者12500元器材錢,還給了患者一個2000元錢的紅包。
患者給醫生紅包已見怪不怪,醫生給患者紅包大多數人肯定沒聽說。不管醫生在處置過程中有沒有問題,但這樣一筆數目不小的紅包自然會給患者和公眾帶來一個巨大的疑問。而假設醫生確實沒有過錯,他又出于好心給了這樣一個紅包,患者的懷疑確實又會給醫生帶來一定傷害,這便是這件事情的矛盾之處,也是我們報道的顧慮之處。
采訪下來,很難斷定醫生在處置過程中有什么問題。醫院表示可以出于人道主義給予患者兩萬塊補償,但如果要明確責任則需要第三方鑒定。患者從自己角度考慮,認為鑒定可能會不可避免地偏向院方,這些都無可厚非。在采訪中我也告訴患者,按程序最終要理清責任,還是要靠專業的第三方鑒定,不應該去找醫院鬧。而且在我接觸到的醫患**中,鑒于目前的醫患關系形式,鑒定機構和**往往都會在合理范圍內偏向患者一方的。
假設醫生在病情的處置上沒有過錯,醫生事后的處置方式也存在一定的程序問題。醫生以個人名義經手退給患者12500元器材錢,這不得不讓人懷疑,醫生是不是私下和器材**商有什么直接關系。畢竟醫生通過為醫療公司醫療器械使用提供幫助,來收取回扣的情況并不少見。市婦幼保健院原主任傅健民就因此被判刑。
按照醫院說法這筆錢當時收是通過醫院收取的,那么要讓公眾打消這個疑慮,這筆錢要退至少應該通過醫院按退給患者,而事實上醫院此前對醫生個人經手退錢的情況并不知情。醫患雙方在遇到**時,更應該在相互理解的基礎上按程序規范處理,小心翼翼地呵護醫患間本已十分脆弱的信任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