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問題尚未根本解決,藥品安全問題就被放大到眼前,讓人不能不憤怒。全國藥物化學學術會議在穗召開,針對近日曝出的壯陽藥添加獸藥事件,中國工程院院士、暨南大學藥學院名譽院長姚新生建議**要堅決打擊,人用藥品里添加獸藥是荒唐的。
荒唐的又何止于此。公安部近日指揮全國公安機關開展的打擊制售假藥犯罪專案集群戰役成功收網,破獲了價值20億元的假藥巨案。金華市公安局副局長俞流江說,在利益的驅使下,假藥網絡像一張縱橫交錯的蜘蛛網一樣,盤踞在全國近30個省市區。由此來看,制售假藥已經是泛濫成災了。
食品安全有問題,我們還可以悲觀地寄希望于用藥物來治療。但是,當食品和藥品均普遍出現問題,讓蕓蕓眾生又何以堪?不得不承認,普羅大眾幾乎被假冒偽劣包圍了,而且無力突圍。問題在于,洶洶的造假深深涉入到藥品領域后,意味著民生安康的最后一道防線失守,民眾將徹底喪失安全感。所以,對制售假藥者,不能只有狠批,還必須要痛打。
但種種事件表明,一個亂像頻現的市場背后,一定有一個形同虛設的監管。礦難橫行如此,食品造假如此,假藥風行也概莫能外。與星羅棋布的開放的食品市場不同,藥品市場是行政管制的相對封閉的市場,市場終端的醫療衛生機構以及消瘦企業,理論上都在監管部門的監督之下。這種格局中,假藥橫行,監管部門難辭其咎??梢哉f,監管部門長期的“疲軟”,縱容了某些藥企和不良分子的制假、滲假的“獸行”,監管部門是時候“壯陽”了。
監管之外,還需要審視法律的規制力度。今年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規定,生產、消瘦假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但是,對于在生產、消瘦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消瘦明知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處罰起點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我們不能籠統地說食品安全遠比藥品安全重要,也不能說藥品安全比食品安全更重要,事實上,二者都會嚴重威脅生命健康。但是,放在具體語境中,很多時候本已需要藥物治療的患者,對假藥的抵抗能力異常虛弱。在食品中摻入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入刑后要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制售假藥的,入刑后起點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兩相比較,對制售假藥者的處罰顯然較輕。
我們不能寄希望于生產企業或者經濟個體自己生成“道德的血液”,讓其守法經營的前提之一在于:違法生產和消瘦的代價,遠遠超出其承受能力。監管、執法以及法律震懾同時發力,才能實現重典治亂和保證用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