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記者從山西省衛生廳獲悉,從即日起,該省將開展人體器官移植專項整治行動,重點對非移植醫療機構違法開展人體器官移植情況進行檢查。
此前有報道稱,26歲的湖南小伙胡杰,因還不起18000元人民幣的賭債,想到“***”,盡管后來他表示“真的不想做了”,卻遭山西省臨汾長良醫院強行非法取腎。后臨汾市衛生局收回臨汾長良醫院《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醫院總護士長曲喜愛的《護士執業證書》。
為進一步加強人體器官移植監管工作,山西省衛生廳轉發衛計委《關于進一步加強人體器官移植監管工作的通知》,要求人體器官移植醫師和其他醫務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到非移植醫療機構開展任何形式的人體器官移植。
對于違法醫療機構,要依法沒收非法所得并處*額8倍以上10倍以下罰款,給予醫療機構限期改正直至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等處罰,同時降低或取消醫療機構等級;對于違法醫務人員,依法吊銷其執業證書;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依法給予撤職、開除的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通知》規定,對于違法違規的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嚴格執法,決不姑息。(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