暈,鄉村醫生評"基層高職"!
2017-04-19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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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醫學界"微信號
責任編輯:謝嘉
[導讀] 4月14日,山東省**新聞辦召開“基層衛生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制度改革新聞發布會”。會議傳達出的信息是,在該省鄉鎮、社區及以下衛生服務機構中設置基層衛生高級職稱。
4月14日,山東省**新聞辦召開“基層衛生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制度改革新聞發布會”。會議傳達出的信息是,在該省鄉鎮、社區及以下衛生服務機構中設置基層衛生高級職稱。實際上此事并不是什么新鮮事,山東這么做也不是首創,據筆者所知,其他地方早已實施多年。但山東這次一經媒體披露,還是引起了不小的震動。從評論看,似乎公眾的“冷嘲熱諷”與**“好心好意”形成了鮮明的反差。
**認為,***這一政策目的是解決基層人才吸引力弱,尤其是艱苦邊遠地區,人才青黃不接、整體素質不高、發展空間有限等問題較為突出,已嚴重制約了基層醫療衛生事業的健康發展。因此,***“優惠”政策就是希望基層能夠“引得來、留得住、用得好”優秀衛生人才。
然而,基層衛生人并不這么看。特別有兩點更是給人“不舒服”的感覺:
一是這一政策面向的是“鄉鎮、社區及以下衛生服務機構”,這里實際上包括“身份”明顯不同的兩部分人,一部分是身在“鄉鎮、社區醫療機構”的“公職人員”,他們是編制內的事業單位干部,他們借助這些“優惠政策”,評個“基層高職”,可以升工資,享受與之有關的待遇,即使在“高職”前面還有“基層”兩個字,離開“基層”就失效,但畢竟還有一點兒價值。
但對于另一部分人,也就是“鄉鎮、社區以下衛生服務機構”,即社區衛生服務站和村衛生室的“農民身份”的“鄉村醫生”可是什么用處也沒有,即使努力評個“基層高職”仍然難以實現“鯉魚跳龍門”的夢想,身份變不了,養老沒保障,猶如“畫餅”。
二是政策明確規定,“基層高職”只在“具有***法人資格的鄉鎮、社區及以下衛生服務機構中設置”,通過評審取得基層衛生高級職稱的,頒發相應***書。該證書僅在全省鄉鎮、社區及以下衛生服務機構中聘任相應專業技術職務。一旦離開“基層”,“高職”立即失效。這讓基層人很受傷。
為了體現“基層”特點,山東專門制定了基層衛生人才評價標準。這一標準充分體現“基層工作特點”,本著干什么評價什么,因此對于“基層衛生專業人員”,重點考核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以及常見病、多發病的診療、護理、康復等綜合服務,承擔公共衛生管理工作,以及對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的綜合管理、技術指導和鄉村醫生的培訓等工作情況。不再把“學歷”、“論文”、職稱外語、計算機應用能力作為申報職稱的必要條件,而只作為評審的參考條件。同時將基層衛生正高級、副高級職稱評審權限下放至設區的市,增強用人主體的自主性,確保“用的能評上,評上的能用好”。
盡管**是“好心好意”,但為什么得不到基層衛生人的贊許呢?除了政策所設立的“限制條件”外,還有一點就是這種所謂“改革”政策的思路仍然沒有跳出“職稱晉升”的窠臼,沿襲了計劃體制的“慣性思維”,而這種醫療體制內備受詬病的無處不在的“論資排輩”的“等級制”才是人們深惡痛絕的,才是需要“改革”的。
當然引起廣泛關注的還有一點,就是傳播媒體出于自身媒體受眾的情況使用了“鄉村醫生可評基層衛生高級職稱”這樣一個題目,說實話,這個題目表達的意思并不是政策的本意,這也是吸引了基層醫務人員,特別是“鄉村醫生”眼球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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