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滄州市衛生監督局對去年查處的部分存在違法行為的醫療機構負責人進行了約談。這是該局改進以往衛生監督執法工作而推行的一種新的執法方式。
據了解,“約談制”是在依法進行監督檢查時,對存在違法行為的單位、當事人擬作行政處罰前,衛生監督人員和當事人進行面對面交流和溝通,告知當事人存在的問題和整改要求,并向其講授有關法律法規和衛生知識,聽取當事人陳述,征求當事人對擬作出的行政處罰的意見,并將雙方約談的主要內容記錄在案,作為衛生行政處罰的參考依據。通過約談,使違法行為單位負責人清楚本機構存在的問題,以提高執法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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