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遂寧市中心醫院和遂寧市衛生計生委相繼對醫生推薦“野救護車”一事進行回應:暫未發現“野救護車”與當事醫生存在利益關系問題。目前,涉事醫生已被暫停執業,相關部門將對這些*的“野救護車”進行管制。這件事反映出什么問題?
事件經過
4月20日,一名被診斷為“感染性心內膜炎”的患者在遂寧市中醫院接受治療。雖然經過10天的治療,但這位患者的病情惡化。5月1日,在經過醫生會診之后,主管醫生建議患者盡快轉院至華西醫院治療。
當家屬提出希望醫院120能安排患者轉院時,該主管醫生表示,由于“五一”節放假,醫院值班醫護人員不足,沒有醫護人員能夠陪同病人前往華西醫院,無法提供120救護車轉院服務。隨后,該醫生表示有“野救護車”,并指向醫生辦公室辦門口位置CT燈箱處的一排名片,告知家屬可以聯系,稱其“送病人比較多”、“路況熟”.
無奈之下,患者最終搭載“野救護車”轉院。“全程用了兩個多小時,中間司機還走錯了路,圍著華西醫院還多轉了一圈。”家屬表示。萬幸的是,患者當天的轉院過程中沒有出現什么意外,住進華西醫院后病情一直穩定。但是,對遂寧中心醫院當天的處置方法,家屬們表示質疑。
院本部:涉事醫生暫停執業、待崗學習
對此,遂寧市中心醫院黨委辦副主任黃流海表示,經過幾天的徹底調查,確定病人家屬投訴反應的情況屬實,再結合他們查閱病人的病歷顯示,病人確實屬于危重病患,按照規定,轉院必須用正規120救護車轉院,同時,醫護人員必須隨車轉院,而涉事醫生并未按照規定通知醫務科,而給病人家屬推薦了“野救護車”,屬于**。目前,他們已經將調查報告遞交給院領導,正在等候院領導的處理意見。
事后,遂寧市中心醫院發出了一份《關于病員投訴我院醫生推薦“野救護車”事件的回復》的文件。文件顯示:“醫生建議患者聯系院外車輛轉運,存在安全隱患,違反我院轉院制度相關規定”;“醫生關于‘私家車、野救護車、正規救護車’轉送危重病人風險一樣的說法不正確”;“經過監察室詳細調查,暫未發現‘野救護車’與當事醫生存在利益關系問題”.院領導對此明確批示,對于當事醫生的處理意見是“暫停執業,待崗學習”.
而對于“黑救護車”小廣告出現在辦公室這一現象,醫院在回復文件中也表示“我院將加強安保力量,阻止此類廣告進入醫院。并要求各科室將加強管理,對小廣告進行及時的清理”.同時“我院對各科室進行全面清查,對出現的問題認真整改,要求醫務人員加強對醫院規章制度的認真學習并嚴格執行,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
遂寧市衛計委:將聯合交管部門管制“野救護車”
遂寧衛生計生委主任何興樹表示,作為監管部門,他們已經安排了醫政與120平臺進行督查,并強調轉送病人必須是正規的救護車;同時,由于車輛管理是交管部門的職責,市衛計委也將與交管部門進行溝通,對這些*的“野救護車”進行管制。
其實,“野救護車”的出現反映出的問題正是醫療衛生資源的供不應求。雖然設備簡陋,服務質量有限,但飽受指責的野救護車也并非一無是處。在正規急救資源不足的情況下,至少還有保命機會,總比讓患者坐以待斃強。“野救護車”雖“非法”,但“合理”,實質上是社會對急救資源供給不足的一種自我矯正。事實上,民間資本參與急救既可以增加服務供給,還能促進競爭,降低服務價格,促進服務品質的提升,但前提是有關部門要對急救體系有一個統一的規劃、組織和調度,做好審批和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