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有疏忽大意的時候,醫生是人,也有犯錯的時候。但有些錯誤是可以避免的,作為醫生,在工作中需要有疑似不茍的態度,仔細再仔細,否則出了差錯追悔莫及。河南平頂山魯山縣人民醫院的一名醫生在給病人開藥時,誤將消炎藥開成了化療藥,給患者的身體造成了不良影響。所幸的是經過積極治療,這名患者最終康復,最終與醫院達成協議,雙方和解。
2013年的年底,家住魯山縣的張蘭突然患上耳疾。2013年12月26日,張蘭到魯山縣人民醫院檢查,并住院治療。在住院的幾天中,醫生每天都給張蘭輸液。但輸到第六天的時候,張蘭開始感覺到病情越來越嚴重,渾身不舒服、肚子開始疼、大小便困難,接下來的幾天她已無法下地走路。
經過幾次轉院治療后,張蘭的丈夫才發現是之前的醫生用錯了藥。他就去魯山縣人民醫院找曾經的主治醫生。醫院承認是“打錯針了”,本應打“長春西汀”,卻打成“長春新堿”了,從病歷中顯示,張蘭在醫院的前6天,一共打了12針“長春新堿”.“長春新堿”是治療癌癥用的化療針,它的適應癥是白血病及惡性淋巴瘤、乳腺癌、支氣管肺癌。
據張蘭的主治醫生趙根水回憶,那天正值手術的間隙,他剛下手術臺,還沒來得及喘口氣就接診了這位突發耳聾的患者,仔細詢問病史,檢查、確診之后,他的治療方案是“長春西汀”靜脈滴注。但是,誰知“長春西汀”的前三個字拼音首位與“長春新堿”一模一樣,他這一敲就變成一種化療藥物。事后,他的腦子一片空白……
最終,經過醫院積極治療,張蘭終于康復出院。張蘭的丈夫擔心妻子的身體,會不會留下后遺癥。而魯山縣人民醫院也因誤打化療針,賠償患者50萬元。
穿上白大褂,就要對患者生命負責,一時的疏忽大意都可能會導致一生的痛。醫生們也需要注意自己的身體和精神狀態,經常大疲勞戰只能造成效果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