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方家屬天價索賠未果后持續圍堵醫療機構致其無**常開診、醫生不敢上班。深圳市沙井街道永安門診部及當事醫生一紙訴狀將患方告上法庭。記者昨天從獲悉,日前,寶安區人民**作出國內第一例判決:患方醫鬧侵權行為成立,需賠償門診部經濟損失及向當事醫生賠禮道歉。
2014年9月3日0時40分許,沙井女子劉某平在家中身亡。丈夫陳某生以她生前曾在永安門診部就醫為由,向門診部及當事醫生江某賢索賠300萬元。雙方未能達成一致。陳某生遂于9月5日至20日率眾到門診部堵門、設靈堂、燒紙錢、拉條幅,造成門診部無**常營業,當事醫生受威脅不敢上班。
經寶安區衛生計生局和區社會醫療機構行業協會調解,陳某生同意委托中山大學法醫鑒定中心對劉某平進行尸體檢驗。9月19日法醫鑒定意見書出爐:“劉某平符合因消化道內腐蝕性液體致胃穿孔及膈肌穿孔,胃內容流至腹腔及左胸腔,全身器官功能衰竭死亡。”醫方告訴記者,這意味著,該患者為非醫源性死亡,而是因腐蝕性毒液致死。
9月26日,永安門診部及當事醫生對患方的“醫鬧”行為提起民事訴訟。寶安區人民**于11月10日作出一審判決,并于12月12日送達了判決書:確認陳某生醫鬧侵權行為成立。陳某生應于判決生效之日起5日內向永安門診部賠償營業損失500元;于判決生效之日起15日內向當事醫生書面賠禮道歉。如不服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上訴。
和中山大學法醫鑒定中心的司法鑒定意見書。
據了解,2014年4月,最高法、最高檢、**部、司法部、國家衛計委聯合公布《關于依法懲處涉醫違法犯罪維護正常醫療秩序的意見》,嚴懲在醫療機構內毆打醫務人員,公然侮辱、恐嚇醫務人員及限制人身自由,在醫療機構及其公共開放區域采取違規停放尸體、私設靈堂、擺放花圈、焚燒紙錢、懸掛橫幅、堵塞大門等方式擾亂醫療秩序或其他公共秩序等6種行為,保障醫患雙方合法權益。
而經檢索,寶安區人民**的這例判決是在“依法治國”的背景下,醫療機構拿起法律***依法打擊“醫鬧”的民事**第一案,為司法實踐提供了處罰參考。
寶安區社會醫療機構行業協會
建議對此類**案件 強制啟動醫療損害鑒定
作為全市擁有社會醫療機構數量最多的行業協會,寶安區社會醫療機構行業協會自2012年7月成立以來,已經成為轄區572家診所、86家門診部與**、患方溝通的重要橋梁,并對醫療**的艱苦調解深有體會。
寶安區社會醫療機構行業協會黃健軍告訴記者,與深圳其他9個區類似,寶安區的社會醫療機構在遇到醫療**時,患方普遍要求“私了”,而拒絕走司法程序或第三方調解。尤其是那些有社會勢力介入的“醫鬧”動輒挾尸要價,成了法治社會的毒瘤。根據現行法律,醫患**中尸體檢驗的主動權掌握在患方,患方家屬如果不認可,就無法啟動尸檢和醫療損害鑒定工作,更無法明辨是否、厘清責任。結合大量的司法實踐和醫療**調解經驗,協會建議,對發生**的死亡事件,深圳市通過立法的形式強制啟動尸檢和醫療責任鑒定,維護醫療機構平等權利。
黃健軍說,《廣東省醫療**預防與處理辦法》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當時廣東九成以上的醫患**都是選擇“私了”.而《辦法》實行后,醫患雙方可通過五種方式化解醫療**。醫療**賠付金額超過1萬元的,公立醫院醫療機構不得與患者或其親屬自行協商處理。對此,社會醫療機構也期盼能納入辦法適用范圍。同時,呼吁社會對醫學、醫療機構、醫生多一分理解,用理性、科學、法治的觀點和方法看待分析醫療損害和醫療侵權的本質不同。
案情回顧
法醫鑒定或牽出“案中案”
35歲的沙井街道沙二村居民劉某平恐怕怎么也沒有想到,“腹痛”會奪去她的年輕生命,并衍生出一場場司法訴訟。
2014年8月31日凌晨1時許,劉某平因劇烈腹痛、嘔吐被送到寶安區人民醫院,經檢查診斷為急性胃炎,進行了輸液治療。此后,劉某平先后到寶安醫院復診及2次往沙井永安門診部治療。9月2日13時許,劉某平在永安門診部輸液后返回家中,于當天22時40分許死亡。
劉某平家屬質疑醫方存在醫療侵權行為。而永安門診部和江醫生則堅持認為診療程序及方案無過錯。經家屬委托中山大學法醫鑒定中心做司法鑒定,劉某平系因消化道內腐蝕性液體導致胃穿孔及膈肌穿孔,胃內容流至腹腔及左胸腔,全身器官功能衰竭死亡。這份鑒定報告不僅導致300萬元醫療**索賠案出現重大變局,而且被指或現“案中案”.
寶安區社會醫療機構行業協會法務總監曹洪林律師介紹說,法醫尸檢報告顯示,劉某平體表除醫源性注射針孔外,其余部位及內臟器官未發現明顯機械性損傷。同時,根據醫學各科及法醫專業基本理論知識,結合劉某平膀胱空虛、腹腔內有大量灰黑色渾濁液體、腸組織內部沒有腐蝕、腐蝕液通過胃大彎處破洞逆向進入胸腔對單側肺葉造成嚴重腐蝕,以及人體對胃黏膜出現孔洞后的疼痛耐受力等情況,有理由推測:3天未進食的劉某平在死亡前4個小時內攝入了大量的腐蝕性液體,且是在呈左側臥位并失去知覺的情況下受到腐蝕性液體毒害的。
曹洪林表示,劉某平是死于**還是他殺,疑點重重。吁請**機關應盡快對劉某平死亡事件展開調查。2014年10月,永安門診部已向沙井派出所報案。記者昨天從寶安**分局獲悉,事件目前正在調查中。
昨天記者聯系了劉某平家屬陳某生,他以“沒空”為由拒絕對事件做出回應和給予判決評論。據了解,12月15日,陳某生訴深圳永安門診部、江某賢醫療侵權案在寶安區人民**開庭。陳某生申請法庭給予劉某平醫療損害鑒定;而永安門診部根據中山大學法醫鑒定中心的鑒定意見,申請對劉某平腹腔中的液體進行毒物分析檢測,以明確腐蝕性液的化學成分。目前案件正在審理中。
涉事醫生
“‘醫鬧’讓我蒙受巨大壓力”
盡管贏了官司、恢復了清白,記者面前的永安門診部江醫生仍然難見一絲輕松。江醫生感嘆,自2014年9月被突如其來的患者死亡事件卷入醫療**案,3個月來,他在精神和經濟上蒙受了雙重巨大壓力。
江醫生說,從醫20年來,他在沙井當地一直有著較好的口碑。面對人生的第一單醫療**,他堅持走司法途徑和行業協會調解的途徑解決爭議,但患者家屬不僅開口就要300萬元,而且聚眾在門診部圍堵,白色條幅直指其大名,讓他蒙冤和聲譽受損,半個月里每天只能睡兩個小時。他的老父親因過于擔憂,于9月16日突發腦溢血,送到沙井人民醫院搶救后被下達了病危通知,轉診至深圳市二醫院后進行了手術,但3個月來始終昏迷不醒,全家備受煎熬。
江醫生嘆息,中山大學法醫鑒定中心的鑒定意見和寶安**的判決書雖然證實其清白,但對比“醫鬧”事件給門診部造成的20萬元直接經濟損失、父親手術和治療費70萬元、約2200元訴訟費,以及自己3個月來的精神重創、難以評估的聲譽受損,而患方僅僅賠償500元和向當事醫生賠禮道歉,此次判決只能用“慘勝”形容。
江醫生說,中國的醫務工作者承擔著比世界各國同行高出數倍的工作量,但是,由于醫療保障制度以及個別醫療機構的行業自律缺失等諸多因素影響,特別是溝通機制的欠缺,醫生經常遭受誤解,甚至由“醫鬧”介入的惡性傷醫事件頻頻發生。本應聯手戰勝疾病的醫生和患者之間的關系被扭曲,一邊是患者抱怨看病難、看病貴,一邊是醫生抱怨工作壓力大、執業環境差。此次的公正判決給了醫務人員委屈、無奈之余又看到了希望,但他們仍盼望進一步完善醫療**處理機制、依法懲處涉醫違法犯罪、維護正常醫療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