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每周質量報告》近日調查發現,抗菌、消炎、治胃病的20種常用藥進入北京各大醫院消瘦,中間利潤均超500%,其中也有高達1100%、1400%以上的。比如,同一廠家生產的同一劑量的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在山東濟南的幾家消瘦代理公司那里,售價都是3.85元,而在北京隆福醫院則為12.65元,而且還是按照北京市的統一招標價執行的,醫院沒有權力擅自調整。事實上,這藥的出廠價每支僅0.6元。從出廠到醫院終端,足足“增值”2000%!
簡單描述一下,整個流程是醫藥代理公司以0.6元向藥廠進貨,以4元賣給醫藥代表,每支賺3元多,很大一部分用于**招投標過程中的各方面開支。當最終以11元的高價中標后,其中的7元差價便成為了給醫院、醫生與醫藥代表的回扣。按規定,醫院可以在中標價的基礎上加價15%賣給患者,即12.65元。
受病痛折磨的消費者花了那么多“冤枉錢”,卻被裝入中間環節各相關方的私囊。如此乘人之危,賺取不義之財,難怪“以藥養醫”的模式長期為人所詬病。
讓平頭百姓想不明白的主要是,為了降低藥價,**采取了許多辦法,其中最讓人期待的是由**出面,對醫保范圍的藥品統一招投標,利用“一口上下”,杜絕醫藥代表之流在不同醫院之間尋求差價。按理說,**不是利益當事人,請來主持招投標的專家不但學術精湛,而且德高望重,醫院更是秉持救死扶傷之精神,不屑于蠅營狗茍,統一定價好像沒有留下什么漏洞,為什么民眾仍然得不到實惠?
從理論上說,在市場經濟背景下,**代表著社會對公平的要求。但當市場按照優勝劣汰的原則,無情地淘汰競爭落敗者的時候,如果聽任失敗者自生自滅,那么像勞動力這樣的生產要素最終也都會供不應求。所以,即便僅僅為市場本身維持勞動力供應過剩,以便獲得更多的廉價勞動力著想,也需要有“公平”的存在。由于市場本身追求效率,無暇顧及公平問題,因此需要**出面來實現這一為市場所需、但不為市場所能的功能。無論低保、醫保還是失業救濟等,其背后都是同樣的邏輯。**代表公平的形象,由此得到確立。
問題在于,理應維護公平的**不是一個抽象的存在,而是一個具有自己現實利益的行動者。尤其在缺乏有效制約下,**在維護公平的名義下采取任何行動,同時也是身處**之中或者與**行為相關的各色人等伺機謀取私利的機會。因此,由于**介入而形成的利益鏈越長,卷入其中的利益相關者人數越多,由謀取私利者的自利行為而流失的公共資源就越多。由于財政提供的公共資源總量是有限的,流失的公共資源需要得到相應的補充,在醫院、醫生等具有體制、技術、信息等優勢,可以輕易規避損失的情況下,最后填補這一資源漏洞的,只能是處于疾病剛性支配下的患者。一種藥品從0.6元瘋漲到12.65元,就這樣看似合法合理但卻不合人情也不合人性地實現了。
依照目前的社會現實,患者一般總是處于弱勢一方,這是醫患關系中不能沒有**的根本原因。但部分藥品利潤率高達2000%的事實告訴我們:當**統一招投標過程中,也出現利用患者弱勢而謀取私利的情況時,權力或許并不足以給患者以公平和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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