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護溝通制度(3)
2010-12-14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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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天涯問答
作者:大*勒
責任編輯:大彌勒
[導讀] 醫患共同其實也是一個技術活,你得學會怎樣跟患者--一個沒有醫學基礎的群體交流,但是,只要是保持一顆熱誠的心,相信你的患者會很喜歡你的。
1、根據患者病情的輕重、復雜程度以及預后可能,應由不同級別的醫護人員及時溝通。
2、在責任醫師與患者或家屬溝通有困難或患者家屬情緒激動時,應調換溝通者,即另換其他醫務人員或上級醫師、科主任與其進行溝通。
3、對發現可能出現問題或**的病人,責任醫師應立即采取預防為主的方法,將其作為重點溝通對象,針對性地進行溝通。還應在早交班時,作為重要內容進行交班,使下一班醫護人員做到心中有數,并進一步有的放矢與患者溝通,消除患方心中疑惑。
4、如已經發生**的病人,應由主管的各級醫師和科主任重點溝通。
5、當下級醫生對某種疾病的解釋不肯定時,應當先請示上級醫師或與上級醫師一起共同與患者溝通。
6、病人診斷不明或病情惡化時,在溝通前醫師之間、醫護之間、護士之間要先進行相互討論,必要時報醫務科或分管院長,統一認識后由上一級醫師對家屬進行解釋,避免由于溝通不統一導致病人和家屬的不信任和疑慮。
7、對需要進行某些特殊檢查、治療、重大手術的患者,不配合或不理解醫療行為的患者或家屬,或一些特殊(如喪失語言能力)的患者,應當采用書面形式進行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