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司法鑒定可推翻醫療事故技術鑒定
2011-01-13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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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醫療糾紛律師網
作者:大*勒
責任編輯:大彌勒
[導讀] 近日,關于患者吳鳳珍被誤診誤治,江門市中心醫院醫療損害賠償案取得新進展,**委托的司法鑒定推翻了2008年中山市醫學會所做出的關于醫療無過錯的鑒定。
近日,關于患者吳鳳珍被誤診誤治,江門市中心醫院醫療損害賠償案取得新進展,**委托的司法鑒定推翻了2008年中山市醫學會所做出的關于醫療無過錯的鑒定。中山市醫學會的專家因此遭到質疑。
中山市醫學會做出院方無過錯鑒定
2008年8月28日,中山市醫學會做出中山醫鑒[2008-008]號《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書》,認定中山市博愛醫院在診治患者吳鳳珍的過程中,1、診斷正確,手術指征明確,手術方案正確,術后治療、護理均符合診療護理規范,沒有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和部門規章;2、沒有醫療過失行為而導致吳鳳珍出現腸梗阻、腸結石,更沒有導致小腸膀胱瘺;3、吳鳳珍在博愛醫院住院過程中出現的感染性休克屬于病人的病情變化之果,醫務人員積極給予診治,醫院未給患方造成損害后果。結論為不構成醫療事故。
司法鑒定推翻了醫學會的鑒定
2010年11月20日廣東天地方正法醫臨床司法鑒定所根據江門市蓬江區人民**委托做出的廣天司鑒所[2010]臨鑒字第344號《司法鑒定意見書》,推翻了醫學會的鑒定:既推翻了中山醫鑒[2008-008]號《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書》因果關系中“沒有醫療過失行為而導致吳鳳珍出現腸梗阻、腸結石,更沒有導致小腸膀胱瘺”、“住院過程中出現的感染性休克屬于病人的病情變化之果”的判斷;又推翻了中山醫鑒[2008-008]號《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書》“診斷正確,……均符合診療護理規范,沒有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和部門規章”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