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部分典型案例,以期廣大醫院管理者和醫務人員能夠吸取過往教訓,謹慎執業。
9月7日,長春市衛健委公布了一條行政處罰信息,吉林大學中日聯誼醫院醫師王某某利用職務之便,索要、非法收受財物,未按規定填寫病歷資料,被當地衛健委警告、罰款2萬元。
據了解,吉林大學中日聯誼醫院是一家大型綜合性三級甲等醫院,系目前國內44家委屬(管)醫院之一,是業內素稱的“國家隊”大醫院。
實際上,這并非該院首位醫師因收受財物、病歷書寫不規范被罰。早在今年年初,吉林大學中日聯誼醫院另一名醫師盛某某便因利用職務之便收受患者家屬財物,被暫停執業活動6個月,教訓可謂慘痛。
不止醫生會犯錯,醫院也可能犯錯。長春市衛健委公開的行政處罰信息顯示,僅2023年以來,因放射工作人員未佩戴個人劑量牌、未按規定實施醫療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吉林大學中日聯誼醫院先后領了八千到一萬元不等的罰單。
事實上,這些“司空見慣”的事件并不只發生在某一家醫院。據粗略統計,2023年至今,長春市衛健委官網先后通報了60多起醫院管理或醫師執業不規范的案例,大多集中在未按規定填寫病歷資料、未按規定實施醫療質量安全管理制度等方面。
結合長春市衛健委官網行政處罰信息,小編為您呈現部分典型案例,以期廣大醫院管理者和醫務人員能夠吸取過往教訓,謹慎執業。
未按規定填寫病歷資料
病歷作為給患者診療的重要依據,不僅關乎醫生的臉面,更直接反映了一個醫院醫療質量、學術水平和管理水平,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近年來因病歷書寫不規范而被處罰的醫師卻屢見不鮮。
截至目前,長春市衛健委官網共披露60多起行政處罰案例,其中僅與病歷相關的案例就超過了三分之一,且主要集中于上半年,違規類型大多為未按規定填寫病歷資料,絕大多數是來自當地三甲醫院的醫師,如長春中醫藥大學附屬醫院、吉林大學第二醫院、吉林大學第一醫院、吉林省人民醫院、吉林大學中日聯誼醫院、吉林大學口腔醫院等。
據悉,僅2023年1月11日至31日,一個月內,吉林大學第一醫院相繼就有8名醫務人員收到當地衛健委的“罰單”,均與病歷書寫相關。時隔半年,吉林大學第一醫院醫師楊某某又重蹈覆轍,被警告、罰款1萬元。
除了病歷書寫問題,偽造病歷等醫學文書、未按規定封存病歷資料也會被嚴懲。如4月份,醫師林某某就因為偽造病歷等醫學文書及有關資料,被罰了1.5萬元;6月份,長春市中心醫院還因病歷封存問題遭到萬元罰款。
《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明確規定,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按規定填寫、保管病歷資料,或者未按規定補記搶救病歷”等,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或者責令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的處分,對有關醫務人員可以責令暫停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執業活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也規定,病歷等醫療文書,既是證明醫療服務真實性的“憑證”和“依據”,也是醫保支付的“憑證”和“依據”,同時也是醫保監督檢查判定醫療服務有無“違規”的“憑證”和“依據”。
這提醒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一定要規范填寫、妥善保管病歷,否則,不僅會受衛生行政法規的處罰,還可能受到醫保基金監管條例的處罰,嚴重者還可能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未按規定實施醫療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除了病歷書寫問題外,“未按規定實施醫療質量安全管理制度”也是通報中的“??汀?,既有公立也有民營,如長春中醫藥大學附屬醫院、吉林大學口腔醫院、吉林省人民醫院,又如吉林曙光泌尿外科醫院、長春航天生殖健康醫院、長春紅星醫院等。
除了警告,相應醫院還受到1至2萬元不等罰款。其中,未按規定實施醫療質量安全管理制度中的病歷管理制度、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等,吉林大學第一醫院相繼于2月、4月收到2萬元罰單。
違反“未按規定制定和實施醫療質量安全管理制度”的,《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第四十七條規定,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或者責令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的處分,對有關醫務人員可以責令暫停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執業活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這提醒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在醫院管理和執業過程中,必須制定并嚴格遵守醫療質量安全管理制度,設置醫療服務質量監控部門或者配備專(兼)職人員,加強醫療風險管理,確?;颊甙踩?。
使用非衛生技術人員從事醫療衛生技術工作
此案例主要發生在吉林大學口腔醫院和長春百益中醫院,違法事實分別為使用非衛生技術人員從事醫療衛生技術工作、使用非衛生技術人員,分別被罰款1萬元、4.5萬元。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醫療機構不得使用非衛生技術人員從事醫療衛生技術工作。使用非衛生技術人員從事醫療衛生技術工作的,第四十七條規定,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以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或者責令其停止執業活動。
這里值得各醫療機構注意的,要切實弄清楚什么叫“使用非衛生技術人員從事醫療衛生技術工作”,除了使用的“人”本身沒有取得相關執業證書如醫師執業證書、護士執業證書,從事調劑工作的未取得藥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等之外,還包括使用有證護士從事“醫生”工作等。
超出執業范圍或登記范圍執業
長春市衛健委發布的最新的行政處罰信息顯示,朝陽劉美口腔診所醫師李某某超出注冊的執業地點在長春杏林閣綜合門診部執業,違反了《醫師法》有關規定,當地衛健委給予警告、罰款1萬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規定,醫師經注冊后,可以在醫療衛生機構中按照注冊的執業地點、執業類別、執業范圍執業,從事相應的醫療衛生服務。違反本法規定,醫師未按照注冊的執業地點、執業類別、執業范圍執業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健康主管部門或者中醫藥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暫停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執業活動直至吊銷醫師執業證書。
醫院超出登記范圍開展診療活動同樣會被處罰,長春百益中醫院就是一個例子。根據行政處罰信息,該院不僅受到警告,還被違法所得6943.2元、罰款3萬元。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醫療機構必須按照核準登記或者備案的診療科目開展診療活動。另規定,診療活動超出登記或者備案范圍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予以警告、責令其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可以根據情節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或者責令其停止執業活動。
這也提醒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開展診療活動,同時提高法律法規意識,且勿以僥幸心理而鋌而走險。
來源 | 看醫界
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若有違規、侵權請聯系我們
最新!醫生的平均年薪由改革前2011年的5.65萬增加到2023年的19....[詳細]
連續工作滿15年或累計工作滿25年且仍在崗的鄉鎮衛生院專業技術人員,在滿足...[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