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金白銀鼓勵“醫養結合”發展,又有地區出臺新政策了!
最高補貼50萬,政府發文:補貼醫養結合機構
近日,湖北省鄂州市人民政府官網發布了《鄂州市醫養結合服務補貼實施細則》。
這份文件不僅明確了此次補助所要補助的對象及條件,對補貼標準也進行了比較細致的安排。
其中,對于“鄂州市轄區內在養老機構(含醫養結合機構)內部設置、經合法審批或備案登記、正常運營1年以上、非政府投資及公建(辦)民營的醫療機構”,補貼標準表示:
1、養老機構(含醫養結合機構)內部設置診所、醫務室或護理站的給予5萬元一次性建設補貼;
2、設置綜合門診部的給予10萬元一次性建設補貼;
3、設置一級綜合醫療機構以及老年病醫院、護理醫院、康復醫院的給予30萬元一次性建設補貼;
4、設置二級及以上綜合醫療機構以及老年病醫院、護理醫院、康復醫院的給予50萬元一次性建設補貼。
對于“鄂州市轄區內在養老機構(含醫養結合機構)內部設置、經合法審批或備案登記、正常運營1年以上的醫療機構”,補貼標準明確:
1、以實際入住養老機構的老年人數,對診所、醫務室或護理站按照500元/人/年的標準給予運營補貼;
2、對綜合門診按照700元/人/年的標準給予運營補貼;
3、對一級綜合醫療機構以及老年病醫院、護理醫院、康復醫院的按照1000元/人/年的標準給予運營補貼;
4、對二級及以上綜合醫療機構以及老年病醫院、護理醫院、康復醫院的按照1500元/人/年的標準給予運營補貼。
5、運營補貼以老年人自上年度11月1至本年度10月31日在養老機構實際入住的月數據實結算,超過15天(含)的可享受當月補貼。老年人入住和離院時間以區級民政部門審核確認為準。
至于“鄂州市轄區內按照相關規定與養老機構簽定合作協議、開展醫療健康服務的一級及以上醫療機構”,補貼標準則規定:
1、以實際入住養老機構的老年人數,對簽約醫療機構按照1000元/人/年的標準給予服務補貼。
2、運營補貼以老年人自上年度11月1至本年度10月31日在養老機構實際入住的月數據實結算,超過15天(含)的可享受當月補貼。老年人入住和離院時間以區級民政部門審核確認為準。
也就是說,在鄂州市參與醫養結合建設,且正常運營1年以上的機構,基本上都能拿到一定程度上的補貼。
特別是設置二級及以上綜合醫療機構以及老年病醫院、護理醫院、康復醫院的,最高能拿到50萬元的一次性建設補貼。
數據資料顯示,2020年,我國65歲以上老齡人口已達到1.91億,人口老齡化程度在全球已處于中上水平。可為老年群體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醫療衛生服務的“醫養結合”,基本上成為了剛需。
截止2021年年底,我國醫療衛生機構與養老服務機構建立簽約合作關系的達7.8萬對; 兩證齊全(指具備醫療機構執業許可或備案,并進行養老機構備案)的醫養結合機構共有6492家。 不管是投資、轉型、合作,醫養結合都是近幾年醫院特色發展的熱門之選。
在政策激勵方面,據不完全統計,從2017年起,中央層面印發的與醫養結合有關的文件已經超過了20個。
可以注意到,這些年的醫養結合政策不僅鼓勵社會辦醫參與,也開始積極探索居家醫療服務、社區醫養,同時加大保險支持。
在稅收優惠方面,2019年《關于深入推進醫養結合發展的若干意見 》明確提到要減輕為非營利組織的社會辦醫養結合機構稅費負擔,對其符合條件的非營利性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對其自用的房產、土地,按規定享受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符合條件的醫養結合機構享受小微企業等財稅優惠政策等。這可以說是為新建醫養結合機構提供了最直接的支持。
此外,有業內人士評價,在政策的落地執行方面,“醫”和“養”是兩個相對獨立的行業,遵循兩套不同的監管體系。即使準入審批流程簡化,依舊存在著主管部門功能交叉重疊、責任邊界不清晰等矛盾。國家醫保既要控制醫療費用,又要解決醫保和長護險待遇雙重享受、醫院壓床等問題,在實際操作中難度很大。這就使得地方上醫養有政策,但落地進程緩慢,也存在對違規問題監管不到位的情況。
也期待未來,能有更多省市出臺像鄂州市這樣實質性的激勵政策,全方位調動社會對醫養結合機構建設的積極性。
來 源 | 鄂州市人民政府、民營院長俱樂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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