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難/死亡病例討論制度
2010-12-13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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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網絡
作者:大*勒
責任編輯:大彌勒
[導讀] 一、出現疑難病例隨時進行病例討論,由科主任主持。 二、由科室主任確認病例討論時間、參加人員,并負責協調院內、外疑難病例討論。 三、參加討論的醫師必須親自查看病人,主管醫師必須將病歷相關資料準備齊全、匯報病歷。
疑難病例討論制度
一、出現疑難病例隨時進行病例討論,由科主任主持。
二、由科室主任確認病例討論時間、參加人員,并負責協調院內、外疑難病例討論。
三、參加討論的醫師必須親自查看病人,主管醫師必須將病歷相關資料準備齊全、匯報病歷。
四、從解決現存診療中的疑難問題入手進行全程討論,討論后的一天內,由主管住院醫師完成討論記錄的整理,整理后的討論記錄由科主任決定記入病歷中的部分。
五、討論后的診療計劃由科主任、主管醫師負責實施。
六、全院的疑難病例討論由主治科室負責撰寫病歷摘要,科主任主持,參加醫師均應發言。
死亡病例討論制度
一、死亡病例討論必須在病人死亡后一周內進行,不得超過兩周。
二、死亡病例討論由科主任主持,討論結果要詳細記錄在專用本上,由科主任決定收錄于病案中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