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經過:
患兒陸某,女,12歲,江陰城東街道石牌四村人。因“發熱兩天”于2016年6月9日13時左右至我院兒科門診就診,經醫生檢查、化驗后予以抗感染補液治療。15:30該患兒結束補液,自覺癥狀仍無明顯好轉,醫生予以相應對癥處理后建議住院進一步診治,患者家屬拒絕,自行離院。17:35患兒再次被120急救車送至我院急診搶救,當時已無明顯生命跡象,經醫院組織全力搶救無效于18:20宣布死亡。
處置情況:
事件發生后,醫院高度重視,立即上報市衛計委,并耐心向患者家屬解釋病情,后家屬情緒暫時平息,聯系120急救車將患兒遺體運送回家。到達小區后患兒家屬強行扣留120急救車,同時家屬組織約三十余名人員趕赴醫院討要說法。市衛計委以及江陰市醫患**人民調解委員會隨即介入調查處置,組織醫患雙方講明事實經過,建議醫患雙方通過司法途徑解決**。患者家屬于6月10日上午8:20在我院門診門口聚眾拉橫幅,影響醫院醫療秩序。截至目前120急救車仍被扣留在患兒小區內。
院方態度:
醫院對于患兒家庭的不幸深感痛心,深表同情。根據國家衛生計生委、中央綜治辦、**部、司法部《關于進一步做好維護醫療秩序工作的通知》的相關要求, 我院積極配合江陰市醫患**人民調解委員會依法依規處理該起醫療**,同時希望**部門依法維護醫院的醫療秩序,希望醫患雙方通過合法途徑處理醫療**。
江陰市人民醫院
201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