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醫生、假處方
去世大半年的醫生,“還魂”給病人看病;200元一次,租來執業醫師證。
2006年7月,在針對國泰醫院的一起投訴案中,鄭幼卿經初查發現該院涉嫌使用4名無證人員。在衛生監督界,這已觸及“非法行醫”,是極為嚴重的違法。
作為一家二級專科醫院,國泰醫院至少需要65名醫務人員,才能符合相關標準。而在廈門市備案的注冊資料中,國泰醫院剛好滿足這一要求。
然而執法人員根據國泰醫院提供的“醫師花名冊”,找到電話號碼后一一打過去,很快發現了蹊蹺。
國泰醫院病理科一位75歲的倪姓醫生,拿著執業醫師證到國泰醫院注冊后不久,即因患癌癥離開。然而不知何故,后來國泰醫院的諸多病歷上,卻還有這位倪醫生的簽名。
國泰醫院檢驗科的一名杜姓醫生很干脆地承認,自己從來沒有在國泰上過一天班,為了幫國泰應付衛生局,她曾把自己的執業醫師證出借過,并得到200元的報酬。
國泰醫院的“假醫生”第一次“現形”是在2010年10月15日的突擊檢查中。衛監所執法人員闖進國泰醫院的一間診室,僅發現一名身著便裝的女子,其身邊椅子上掛著白大衣,上面的胸牌寫有“魏重枝 婦科主任”字樣。
接下來,戲劇性的一幕出現:盡管長得跟胸牌上的照片一樣,但該女子堅決否認自己就是“魏重枝”,之后在執法人員眼皮下從容離開。
執法人員后來在醫師網上查詢,發現確有一名叫“魏重枝”的醫生,但其身份證號與國泰醫院的“魏重枝”不一致,這意味著他們在國泰醫院遭遇到了“套牌”的“魏重枝”。
此外,廈門衛監所在檢查中還發現,國泰醫院有多份病歷上的醫生簽名可疑,經過司法鑒定,證實至少4人冒用真醫生的簽名開處方單,但這4人究竟是誰,至今不得而知。
鄭幼卿對南方周末記者稱,醫院內部人員告訴她,當看到執法人員來查時,醫院門口保安會緊急“報警”,里面冒充醫生看病的假醫生們,會迅速脫下白大衣,躺在床上自稱病人。
此外,國泰醫院的麻醉處方單上也記錄了發生在該醫院的諸多奇事:2010年3月15日,一名唐姓婦女在國泰“上環”,但兩天之后,她又神奇地做了“無痛人流”手術;2009年12月13日,一名蔡姓孕婦在國泰做了人流,4天之后,又卻反過來接受“不孕癥”的治療;2010年1月17日,一名蘇姓患者在國泰醫院做了宮頸炎手術,但在其21日的住院病歷上,卻顯示其宮頸“光滑,無觸痛”……
一邊“檢討”,一邊違規
醫政監督“執法軟弱”,已成通病。
早在兩年前的一次執法中,廈門市衛生局就險些將國泰關門,但最終對其“網開一面”。2009年5月22日,在廈門市主要領導批示后,衛生局調查發現,國泰醫院涉嫌超登記范圍執業,非法收費5萬元。
按照相關衛生法律,跨科非法收費3000元即可以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但是,因為國泰醫院“及時整改”,最終逃過吊證命運,僅被吊銷了“計劃生育科”。
國泰醫院在整改報告中作了檢討,認為主要原因在于“法律意識不強,學習不夠”,“部分醫生盲目追求經濟效益,醫德品質不好”。并表示對“對追求經濟效益,亂開檢查單,過度醫療的醫生堅決予以開除”。
然而,鄭幼卿后來發現,就在提交整改報告當天,國泰醫院仍違規做了17個檢驗項目。
衛監所則依舊束手無策。
在衛生法專家卓小勤看來,中國的醫政監督幾經改革之后,“執法軟弱”已成為一個通病,個中原因一言難盡。
相反,在查處國泰醫院案的過程中,鄭幼卿越來越感覺到壓力。從2011年3月起,鄭幼卿開始接到來路不明的短信。這些短信有的暗示知道其家庭住址,有的對其辱罵,有的則直接提醒其“注意人身安全”。
受到壓力的不僅鄭幼卿一人。據了解,國泰醫院內部的一個醫生在接受衛監所詢問時說了實話,結果被迫離開該院。之后又到廈門其他民營醫院應聘,竟一度無人敢接收。
在此后的幾年里,國泰醫院陸續被衛監所查實存在“超出執業范圍開展檢查和外科診療活動,違法所得40余萬元,拒不改正”;“使用9名非衛生技術人員從事診療活動”;“未經批準擅自擴大計劃生育技術服務項目”等數項違法行為,其中前面兩頂均足以“吊證”。
就在2011年夏天廈門市衛生局研究如何對國泰醫院處罰期間,5月23日與5月28日,國泰又分別曝出“死胎案”和“嬰兒死亡案”,事情一件比一件大,最終廈門衛生局下決心讓國泰“關門”。
“從講政治、講和諧、 講穩定的角度來把握”
“復議機關應當首先考慮患者的利益,而不應當首先考慮非法行醫的醫院的利益。”
2011年7月4日,國泰醫院被正式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然而,廈門衛生局的這一處罰決定,卻催生出中國衛生監督執法史上的罕見一幕:被“吊證”的國泰醫院對廈門衛生局的處罰決定置若罔聞,照樣正常營業。
2011年7月16日,《中國青年報》第三次對國泰作出報道。然而三天之后,廈門衛監所再到國泰現場檢查,發現仍有患者在此接受治療,其中還有男病人。
國泰醫院對廈門衛生局的處罰拒不履行,不僅讓后者陷入尷尬,同時也面臨危機:依照法律規定,如果在此期間國泰醫院出現病人死亡之類的嚴重事件,廈門市衛生局將需為此承擔瀆職責任。
不過,廈門市衛生局很快得到解脫。7月20日,《中國青年報》最后一次報道四天之后,2011年7月20日,廈門市**出具《停止執行具體行政行為通知書》(廈府行復停[2011]1號),要求廈門市衛生局停止執行吊銷國泰醫院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處罰決定。
停止執行的理由是,國泰醫院已經就衛生局的處罰提出行政復議,廈門市**已受理。國泰醫院認為吊證“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經濟損失和社會矛盾”,廈門市**認為其要求合理,故出臺該通知。
衛生法律學者卓小勤認為,根據行政復議法規定,經申請,復議機關可以決定停止執行。但是,本案涉及非法行醫以及患者的就醫安全,復議機關應當首先考慮患者的利益,而不應當首先考慮非法行醫的醫院的利益。
后來,廈門市法制局副局長孫發明曾對上述通知書作出解釋,稱市**有權要求衛生局對“即將生效的處罰”暫停執行。卓小勤認為這一理由不能成立,根據行政處罰法,廈門衛生局的處罰決定一經做出就已生效,并非“即將生效”。
3個月后,廈門市**的行政復議結果出來,決定保留國泰醫院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國泰醫院起死回生。
廈門市**認為,廈門市衛生局認定的國泰醫院違法事實清楚,但“綜合考慮申請人(指國泰醫院,南方周末記者注)的違法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等因素,根據處罰與教育相結合以及過罰相當的原則,保留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9月22日,在行政復議結果出臺之前,廈門市法制局副局長孫發明就國泰一事到廈門市衛生局與主辦人員鄭幼卿溝通。孫發明說,衛生局對國泰的違法行為的認定“沒有錯”、“很清楚”,“事實部分沒有任何問題”,但在處罰上與市**有“小小的不同點”,市**對衛生局的處罰決定“保留兩項、撤銷兩項”。
“為什么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孫發明說,是因為“市領導的起點更高”,“從講政治、講和諧、講穩定的角度來把握”。
此外,孫認為,國泰醫院確實存在違法行為,但“產生的危害后果沒有達到非要吊證的程度”,因此要給予其一個“喘息和整改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