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鬼更可怕的是醫鬧,利益當前,人性之惡頻出!
最近看到這么一則處罰,分享給各位同行,希望大家在今后的行醫過程中提高警惕,一定要按照規章制度進行,這才是保護自己的最佳辦法,沒有之一。
事件大概經過如下:
去年9月5日下午,一患者在家中昏迷,患者的妹妹打120急救電話,當地人民醫院接到出任務的指令后,醫護人員迅速出車到患者家中。
待醫護到現場后,發現有明顯的腐臭味,加上患者臉色蒼白、手腳瘀紫,醫生沒有給患者進行任何檢查,判斷患者死亡。
而隨行的護士可能因為尸體有些變質,并未將心電圖的所有導聯全部連接到患者身體,就直接打印了一張直線心電圖(個人猜測可能只拉了肢導)。
隨后,醫生讓家屬撥打110進一步處理。
事后,醫生沒有書寫院前急救病歷,而是在急診科主任的提醒下,才于次日下午將病歷補上。
這整件事很清晰明了,中間也沒有醫患之間太多的交涉,按理來說應該是相安無事的。
可誰都沒想到,兩天后,隨120出任務的兩名醫護人員被死者家屬在網上曝光了。家屬聲稱醫務人員將仍有生命體征的患者誤診死亡,延誤患者救治。
輿論一發不可拾,當地衛健委介入調查。
調查后,衛健局以醫生未按規定補記搶救病歷,頂格罰款5萬元。
面對這樣的處罰結果,有很多同行表示不能接受,這個理由很荒唐!
但根據《院前醫療急救管理辦法》規定,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網絡醫院應當做好“120”院前醫療急救呼叫受理、指揮調度等記錄及保管工作,并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相關規定,做好現場搶救、監護運送、途中救治和醫院接收等記錄及保管工作。
若因為搶救或者不方便的原因來不及寫病歷,則應該按規定,在6小時內補記。
在這里,“愛愛醫”提醒所有120急救的醫護人員,一定要記得書寫院前搶救病歷,千萬不可抱有僥幸心理。
看到這則處罰,有同行直言:比鬼更可怕的是醫鬧。
看到同行的留言,小編想到了之前看到過的一個名為《你在醫院經歷過那些特別恐怖的故事》的帖子。
一護士分享了她剛畢業時一段難忘的經歷——
一天夜里,一患者在醫院搶救無效死亡,家屬要求先放在醫院,等第二天再拉去殯儀館火化。
因為擔心家屬鬧,醫生需要在6個小時內把死者的病歷整理出來,可在整理病歷的過程中,醫生卻發現剛拉的死者的心電圖不見了,那可是死亡診斷標準的時間依據。
沒辦法,只能再去停尸房再給死者拉一個心電圖。
因為醫院沒有停尸房,他們將死者停在后院非常破舊的臨時停尸房。就這樣,在夜黑風高的夜晚,當事醫生拉著剛好值班的護士壯膽,一起去重新拉心電圖。
護士表示:破舊的臨時停尸房,老化的日光燈忽明忽暗,空調的冷風將蓋尸布吹得一飄一飄的,當時她被嚇得直哆嗦。一只手緊緊抓著醫生的胳膊,一只手提著心電圖機。
而醫生則戴上手套,顫顫巍巍地拉開蓋尸布,將肢體導聯都夾在死者手上,調了一遍死亡時間,重新拉心電圖。
做完這一系列的事后,兩人關上停尸房的鐵門,飛奔回了病房。
有了這次經歷,護士表示以后都不想再和那位醫生值班,太恐怖了!
說實話,讀到該護士的分享,小編雞皮疙瘩起了一身,但不是被嚇的,而是覺得人心難測,因為擔心醫鬧,被迫去做了這樣的無用功!
這又何嘗不是現實中大多數醫生的經歷呢?小心翼翼,如履薄冰,就怕自己一不小心在那個細節上出了差錯。
話題回到文章開頭。
在我們一慣的認知中,患者就醫體驗不好,肯定是醫生的問題。不可否認,醫生的確會做出事,不管他多小心,也不論他的初衷是什么,錯了認罰沒毛病!
但很多時候,也希望大家不要戴著放大鏡看醫生。有些錯,不是醫生真的錯了,而是患者覺得你錯!
北京大學醫學部曾針對醫療投訴做過相關的分析,結果表明,80%的醫療糾紛與醫患溝通不到位,只有不到20%的案例與醫療技術有關。
這也就意味著,絕大部分的醫療糾紛不是因為醫生醫術不過關,而是患者的就醫體驗不到位。
因為他們不理解為什么醫生要這么做,醫生這么做的意義是什么?比如看診時等待的時間過長、醫生給出的結果沒到自己預期、醫生的回答不是自己想要的,都有可能成為投訴醫生的理由。
在這里小編想問:什么時候開始,才能像規范醫生一樣規范患者?這樣應該就能少了很多的投訴和糾紛了吧?
醫患雙方其實是相互的,網絡有句流行語叫做“我不要你覺得,我要我覺得”這句話聽著是不是很刺耳?但這就是現實中,絕大多數醫生被投訴的現狀。
若是有一天,大家約束病人也像約束醫生一樣,那一切是不是就能往好的方向發展了呢?
想要改善當前的醫患關系,不能只針對醫生。醫生需要醫德的同時,患者有患德也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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