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國淋巴瘤的發病率呈現不斷上升的趨勢,據北京大學腫瘤醫院腫瘤防止研究辦公室的統計數據顯示,自1998年至2010年,北京市淋巴瘤發病率年增長5.17%.因此,淋巴瘤在臨床工作中愈發受到關注。
淋巴瘤的診治近幾年也取得了顯著的進展,尤其是B細胞淋巴瘤,隨著首個單抗類靶向藥物利妥昔單抗(R)的問世,侵襲性淋巴瘤的治愈率得到較大幅度提高,惰性B細胞淋巴瘤患者的生存質量和生存時間也獲得較大改善,利妥昔單抗聯合CHOP類方案幾乎成為所有B細胞淋巴瘤的標準治療選擇。
但是,與靶向治療和免疫化學治療相關的特殊并發癥也日益凸顯,影響臨床醫生的治療抉擇。乙型肝炎病毒(HBV)再激活就是其中比較突出的問題。
目前學界普遍認為,非霍奇金淋巴瘤(NHL)患者乙型肝炎病毒(HBV)的感染率高于一般人群,尤其是在亞洲國家。我國是乙型肝炎發病大國,普通人群的感染率為7.18%,淋巴瘤患者的感染率尚缺乏詳細數據,但據北京大學腫瘤醫院淋巴瘤科統計,NHL患者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陽性率為11.6%,核心抗體(HBcAb)陽性率為47.9%,均高于普通人群,其中,以B細胞淋巴瘤合并HBV感染為主。
由于免疫化療(如利妥昔單抗)和(或)化療可誘發HBV再激活,導致爆發性肝炎,甚至引發肝衰竭,嚴重影響患者的治療過程和生命。
因此,以中國抗惡性淋巴瘤聯盟(union for China Lymphoma Investigators,UCLI)專家為主,聯合部分感染科和肝病科專家共同研討制定了《淋巴瘤免疫化療患者HBV再激活預防與治療專家共識》,旨在規范我國淋巴瘤診療行為,提高淋巴瘤的整體治療水平。本文將對共識中的要點進行解讀。
關注HBV再激活
盡管多項研究所報告的數據差別較大,但是通常認為NHL患者化療后HBV的激活率為20%——70%,特別是使用利妥昔單抗的患者,HBV激活率可能高達70%,激活后不經治療者死亡率為13%.
因此,在《美國**綜合癌癥網絡(NCCN)非霍奇金淋巴瘤治療指南》中,特別設有“利妥昔單抗導致HBV再激活的預防及治療”章節,建議對HBsAg和(或)HBcAb陽性的患者,在接受利妥昔單抗治療和化療時,應加大對HBV再激活的關注程度,及時預防性給予抗HBV治療。
但也無需對這類病例的治療產生過度懼怕的心理,隨意更改標準治療方案,進而影響患者的治療質量。
對于合并HBV感染的NHL患者,在接受化療或者免疫化療之前,應充分了解HBV的存在狀態,對于HBsAg和(或)HBcAb陽性的患者要給予充分重視,檢測病毒載量(HBV DNA),HBV DNA可測的患者均應給予預防性抗病毒治療。
重在預防
由于HBV再激活常表現為爆發性肝炎和肝壞死,導致肝衰竭,預后極差。因此早期預防性抗病毒治療顯然優于HBV再激活出現后的干預性治療。
何時開始預防性抗病毒治療?目前尚未明確開始預防性抗病毒治療的最優時機,但各項研究基本傾向于在免疫化療前1周開始,可有效抑制病毒復制,降低耐藥發生率,保證免疫化療順利進行,并盡可能降低了停止抗病毒治療后延遲性HBV再激活的發生。
何時開始淋巴瘤治療?病毒載量降低到何種程度可以開始淋巴瘤治療也是存在爭議的問題。目前學界基本認為,基線病毒載量(HBV DNA)降低至<2000 IU/mL以下,即可以在繼續抗病毒治療的情況下,同時接受標準的利妥昔單抗聯合CHOP類方案治療。
但是臨床常常會遇到患者病情進展快,無法等待病毒載量降低至安全基線之下再行淋巴瘤治療,此時可暫時避免應用易導致HBV再激活的藥物(如糖皮質激素和利妥昔單抗),待抗病毒治療后、病毒載量降至安全基線以下后再重新考慮聯合這些藥物。
預防性抗病毒治療的療程?預防抗病毒治療的療程也是目前尚未明確的問題。抗病毒治療的療程與免疫抑制的強度、抗病毒藥物的耐藥情況以及宿主-病毒因素有關。考慮到HBV再激活可能發生在免疫化療結束后免疫恢復重建期間,結合現有研究數據,建議在全部化療(免疫化療)結束后應繼續抗病毒治療至少6個月,并根據免疫化療前HBV DNA水平、HBV感染狀態以及免疫化療方案,適當延長抗病毒治療時間。
是否所有患者均需預防性抗病毒治療?對于HBcAb陽性、HBsAg陰性、HBV DNA不可測的患者,是否給予預防性抗病毒治療尚有爭議。化療方案中含有HBV再激活高風險的藥物,如糖皮質激素和(或)利妥昔單抗,如果不考慮預防性抗病毒治療,應密切監測HBV DNA病毒載量。
合理用藥
預防性抗病毒治療應優先選用抑制HBV作用強且耐藥率低的核苷(酸)類似物,如恩替卡韋,尤其是免疫化療前病毒載量高且預計抗病毒時間較長患者。如果預計免疫化療(或者化療)時限<1年,或者出于經濟原因,可以選用拉米夫定,但是易產生耐藥,需密切監測HBV DNA病毒載量,一旦出現耐藥,需及時調整治療方案。
及時監測
HBV再激活的原因 HBV 再激活可發生在免疫化療期間或整個療程完成之后,甚至治療結束后1年以上仍然可以發生HBV再激活。這其中可能原因為:免疫化療期間患者機體免疫功能低下,導致HBV進入活躍復制狀態,受感染的肝細胞增多;免疫化療結束后患者機體免疫功能重建,T/B淋巴細胞識別并攻擊HBV感染的肝細胞,導致肝細胞壞死和炎癥反應。
HBV再激活的臨床表現 HBV再激活的臨床表現輕重不一,輕者可僅表現為無癥狀的血清丙氨酸氨基轉移酶(ALT)升高,部分患者可自行緩解;重者可出現黃疸、腹水、凝血異常及腦病等肝衰竭征象,若不及時給予有效治療,病死率高。因此,臨床應密切、及時監測HBV DNA病毒載量及肝功能。
HBV再激活的定義 目前,HBV再激活的定義尚不統一,較常用的定義為: ①在免疫化療或免疫抑制劑治療期間或之后,血清中HBV DNA由不可測轉為可測,或HBV DNA病毒載量較基線水平升高一個對數值以上;②以ALT升高為主要表現的肝臟炎癥損傷,并排除藥物性肝損傷等其他原因導致的肝功能損害,即可診斷為 HBV再激活,應及時給予干預性抗病毒治療。
重視合作
隨著各種靶向藥物的不斷問世,HBV再激活的問題越來越多地受到腫瘤科、血液科及肝病科、感染科醫生的關注。但仍有很多問題存在爭議和不確定性,需要更充分的循證醫學依據和多學科合作。
治療過程中若遇到疑難問題,或者患者發生HBV再激活,應及時和肝病科、感染科醫生溝通與合作,提高淋巴瘤的整體治療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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