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省重點監控目錄更新,7省含省級增補品種
今年1月,國家衛健委辦公廳發布《關于印發第二批國家重點監控合理用藥藥品目錄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近期,已有15省(直轄市/自治區,下同)跟進對本省重點監控目錄進行了更新(完整名單見文中圖1)。
從國家級目錄來看,第二批的重點監控品種數從第一批的20個擴至30個,第一批中有7個品種被延續保留至第二批,被要求加強重點監控,分別為依達拉奉、神經節苷脂、骨肽、腦蛋白水解物、奧拉西坦、前列地爾、磷酸肌酸鈉。
按照《通知》要求,對于未納入第二批目錄的13個原第一批目錄品種,地方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應繼續監控至少滿1年,因此,接下來共有43個品種將被國家重點監控。
各省重點監控目錄的形成經歷了由下至上,再由上至下的過程。《國家重點監控合理用藥藥品目錄調整工作規程》提出,國家級目錄的形成過程包括啟動調整、地方遴選推薦、專家匯總、公布結果4個階段,其中,地方遴選推薦階段由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對轄區內二級以上綜合醫院報送的藥品情況進行賦值評分,再上報至國家衛健委醫政醫管局。
國家重點監控目錄發布后,各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又要會同中醫藥主管部門在國家目錄基礎上,形成省級重點監控合理用藥藥品目錄。
截至4月5日,全國已有15省公布了本省第二批重點監控藥品目錄,其中上海、江蘇、浙江、四川、山東、廣東、廣西、西藏等8省直接執行第二批國家目錄,未進行省級增補;另有吉林、黑龍江、內蒙古、天津、湖北、陜西、青海等7省進行了增補,涉及的品種數量在41個至48個不等。
圖1 15省重點監控合理用藥藥品目錄
業內專家表示,藥品之所以被納入重點監控目錄,大概率是在臨床易出現不合理使用,故醫療機構需對目錄內品種的所有劑型重點監控,而非針對某一劑型。綜合目前15省已公布最新監控目錄來看,近一年內需要被納入重點監控的藥品合計達到103個(已去重)。
此外,各省轄區內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還將在省級目錄基礎上形成本院目錄,如湖南、江蘇等多地衛健委都要求省內醫療機構在4月下旬之前上報本機構重點監控合理用藥藥品目錄,最終受重點監控影響的藥品數量將會更多。
監管舉措更加溫和
國家衛健委《通知》中提到,重點監控目錄可供各地在加強合理用藥管理、開展公立醫院績效考核等工作中使用,有業內人士反映,與此前部分地區“產品一律退出醫保”“清理出醫院”等措施相比,針對第二批目錄的監控方式更加溫和。
以江蘇為例,江蘇省衛健委在《轉發國家衛生健康委關于印發第二批國家重點監控合理用藥藥品目錄的通知》中提到醫院的管理方式主要涉及醫師處方規范、藥師臨床用藥指導、納入績效考核等方面。
例如,對納入目錄藥品實行全流程管理,明確具體責任部門和責任人,進一步完善落實重點監控合理用藥藥品遴選、采購、處方、調劑、臨床應用、評價等全程管理制度;規范醫師處方行為,嚴格遵循藥品臨床應用指導原則、診療方案和藥品說明書等合理使用目錄藥品;發揮臨床藥師的作用,開展合理用藥知識培訓與教育,加強重點監控合理用藥臨床使用指導。
具體包括,將重點監控合理用藥藥品目錄中的藥品全部納入藥學部門處方審核和點評范疇,進行重點管理和監測評價,加強處方審核和處方點評結果的公示、反饋及利用,將結果作為醫師定期考核、臨床科室和醫務人員績效考核的依據。
對處方審核中處方合理用藥率低,處方點評中不適宜率高、超常處方多的品種,再采取排名通報、限期整改、清退出本機構用藥供應目錄等措施。
另外,各醫療機構要建立完善目錄外藥品臨床使用監測和超常預警機制,同時做好目錄外藥品常規臨床使用監測工作,發現使用量異常增長、無指征、超劑量使用等問題時及時開展評估,對不適宜率高的藥品應及時納入本機構重點監控合理用藥藥品目錄,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人員嚴肅處理。
從品種來看,第一批重點監控目錄中的藥品以輔助用藥為主,第二批則有很多一線治療藥物,衛健部門治理院內使用量異常增長、無指征、超劑量使用等問題的壓力可見一斑,如何通過更合理的監控方式促進院內合理用藥,還需各地在實操中持續探索改進。
來 源 | 賽柏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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