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允許性高碳酸血癥”,有哪些禁忌證
2018-04-10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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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危重病醫學主治醫生600問
作者:人***天
責任編輯:人間四月天
[導讀] 為防止發生氣壓傷,采用小潮氣量通氣,使分鐘通氣量減少,允許動脈血二氧化碳分壓有所升高。目前將實施小潮氣量通氣(4~7ml/kg)而引起的高碳酸血癥稱為“允許性高碳酸血癥”。
為防止發生氣壓傷,采用小潮氣量通氣,使分鐘通氣量減少,允許動脈血二氧化碳分壓有所升高。目前將實施小潮氣量通氣(4~7ml/kg)而引起的高碳酸血癥稱為“允許性高碳酸血癥”。一般認為采用“允許性高碳酸血癥”時,動脈血二氧化碳分壓維持在5.33~10.7kPa,同時pH>7.20是可接受的。如潮氣量逐漸減少,使二氧化碳分壓逐步升高,通過代償機制調節患者常能耐受。當pH值低于7.20時,可適當補充碳酸氫鈉糾正。
實施允許性高碳酸血癥的推廣反映了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征(**S)通氣策略的重大調整。其優點是小潮氣量可防止肺泡容積過大及跨壁壓過高,防止氣壓傷。但高碳酸血癥可引起酸中毒、腦及外周血管擴張,因此,近期發生的腦血管意外、腦水腫和顱內高壓患者為禁忌證。另外清醒患者多不耐受,需使用鎮靜、肌松劑,使臨床處理復雜化。目前較正常稍偏低的潮氣量為較多危重病醫學醫師所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