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新醫改鼓勵醫生多點執業,許多地區還***政策允許醫生開私人診所。然而,一個醫生想要開辦一家私人診所有多難?微博名人、曾是協和醫生于鶯的經歷大家已經知曉。下面講述的一名醫生開辦私人診所遇阻或許可以從中引發人們對醫改中種種艱難的反思。
醫生為開私人診所怒告衛生局
在某市一位從醫已30年的醫生,自2012年開始,與某軍醫大學合作研究開發治療骨關節炎的一種中藥新藥膠囊。于是從供職的醫院辭職,打算開辦一家私人診所??勺屗麤]想到的是,他多次前往市衛生局申辦,均被告知不符合《市醫療機構設置規劃(2011—2015年)》。因為,該市人民**2011年12月10日頒發的《醫療規劃》規定:“不再重復增設普通個體診所,鼓勵發展特色??圃\所”.
不得已,這位醫生只好改為申辦特色診所,但市衛生局卻以書面形式通知他申請材料不全,不符合申辦條件,必須補齊“有關機構鑒定或認定的疑難病技能的證明材料”方可辦理。至于這個證明材料究竟由哪一級機構鑒定或出具,市衛生局稱并不清楚。
事實上,衛計委2009年頒布的《醫療機構設置規劃指導原則》規定,以設區的市為基本衛生區域進行規劃,包括省、市兩級衛生行政部門分別制定本省和本市行政區域內的醫療機構設置規劃。該法規第五條同時規定,縣級衛計委門只能在設區的市衛生行政部門組織下參加具體工作,完成不足一百張床位的醫療機構的具體配置和布局,上報市衛生行政部門納入規劃,按照區域統一規劃,將有關本縣的醫療機構設置部分呈報縣**批準頒布實施。
據此這位醫生認為,縣級衛計委門無權單獨制定醫療機構設置規劃,該市的上述《醫療規劃》不符合衛計委的醫相關規定,該市衛生局拒絕為其審批普通診所沒有法律依據,再加上該局超過法定許可時限,故以行政不作為為由將市衛生局訴至當地人民**,要求該局履行法定職責。
2014年9月19日,**判決:被告市衛生局于本判決書生效之日起20日內針對原告的申請依法作出是否準予的書面行政許可決定。
10月24日,該衛生局作出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理由是:第一,未提供在二級以上醫院從事外科工作5年以上的證明以及市衛生局個體開業考試合格證,不符合《省實施<醫療機構管理條例>辦法》第14條條件;第二,所提供的中醫“秘方”超出外科執業范圍;第三,擬設診所房屋用途為住宅,不符合《省城鄉規劃條例》。
而相關的《省實施<醫療機構管理條例>辦法》第14條內容是什么呢?根據如市衛生局提供的內容是:在城市市區和縣城設置診所的個人,除本條第三款規定的情形外,必須同時具備:取得《醫師執業證書》或者醫師職稱后,在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從事5年以上同一專業的臨床工作;經市人民**衛生行政部門開業考試,取得合格證書。
業內人士:衛生局涉嫌違規
市衛生局相關負責人曾在接受記者采訪時稱,根據市《醫療規劃》要求,只有申辦能夠填補市內空白的特色??圃\所,才符合市**醫療機構設置規劃,才能取得設置批準。應該醫生已經將衛生局訴至**,一切以**判決為準。市衛生局醫政處相關負責人也表示,并非衛計委沒有這樣的限制就可以準入,各地可以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加以把控。省衛生廳也表示,根據屬地管理原則,可根據當地具體情況自行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十六條規定,法規、規章對實施上位法設定的行政許可作出的具體規定,不得增設行政許可:對行政許可條件作出的具體規定,不得增設違反上位法的其他條件。此外,第三十二條同時規定,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五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有律師分析說,根據衛計委《醫療機構設置規劃指導原則》的相關規定,縣級衛生行政部門是無權***制定醫療機構設置規劃的。根據《行政許可法》的規定,如皋市醫療機構設置規劃中將診所分為普通診所和特色診所,以及不允許開設普通診所,實際上是對診所的概念作了縮小解釋,等于增設了審批醫療機構的許可條件。這樣的規定,與《醫療機構管理條例》有關開辦診所的行政許可條件不符。
省委黨校法學教授對此也認為,該市無權以不合醫療規劃為由,拒絕辦理個體診所的審批,其上述做法說明我國行政審批制度需要更切實的改革。
反思:不合理衛生行業法規也是醫改的阻力
事情發展到現在,這位醫生想辦私人診所的愿望可能要落空,可能會成為一輩子永遠無法實現的“夢”.因為,仔細思考可以發現,阻礙他的并不只是當地衛生行政部門而是國家制定的衛生行政法規和法律賦予衛計委門的權力。
一、“五年以上二級以上醫院臨床工作經歷”卡住了誰?
醫療,是人命關天的行業,從嚴要求無可厚非。但給予開辦診所要求必須有“在二級以上醫院從事五年以上同一專業的臨床工作”經歷便合適嗎?一是否必須是二級以上醫院?難道鄉鎮衛生院就不行?一輩子“自由執業”的農民身份的村醫中的“執業醫師”,有的已經取得了中級職稱也不行?
二、醫師執業考試與注冊的法律悖論
《執業醫師法》規定,“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可以參加執業醫師資格考試:“具有高等學校醫學??茖W歷或者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可以參加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
取得醫師資格的,可以向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注冊。未經醫師注冊取得執業證書,不得從事醫師執業活動。不管是考試還是注冊,都明確要求“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對于“醫療機構”這種“體制內”的醫師看起來不是問題,而對于大量“體制外”游走的怎么辦?法律實際上把他們排除在外了,既不能參加考試,即使“作假”考取了執業證書也沒有辦法注冊,因為注冊必須有合法醫療機構“收養”,不能注冊就不能執業,更談不上開辦個體診所。
辦個私人診所 到底難在哪里?
離開體制后,協和急診女超人于鶯的“私人診所夢”終于幻滅,她抱怨寸步難行。最后,于鶯選擇了和一家民營醫院合作開綜合門診。“實際上是在和自己較勁。很多人在這個過程中遍體鱗傷。就是面前有很小一道門,到處都是刺,我覺得我一定能過這個門,沒有理由過不去,一年過不去,兩年一定過得去。” 她如此講述離開公立醫院一年來的感受。哪怕再優秀的人才,離開體制都寸步難行,這也是不少醫者的同感,于鶯于此,這位醫生亦如此。
如果管理機構公開支持于鶯和這位醫生等等辦私人診所,等于是變相鼓勵更多的醫療人才也這樣做,對公立醫院而言,這可能會引起災難性的后果。
幾年前,有媒體曾刊登過《一個中國醫生的法國來信》,這位在中西方衛生系統都工作過的同行提出一個觀點,在中國,醫生是深深地依附在他所屬的醫院的,各種法規和現實完全限制了醫生的流動。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受到良好訓練的醫生不能從大醫院流出。他認為,把醫生緊緊禁錮在其所屬的醫院是一個笑話。時至今日,即使鼓勵醫生開辦診所的政策一道道***,這種局面依然沒有得到真正改善。
看來,我們缺的不是政策,而是執行的態度。在醫療系統,因為管辦不分離,衛生監管部門和公立醫院是老子和兒子的關系,醫療人才不流動,最大的利益既得者恰恰是這兩個機構。這種利害關系,導致了自由執業和個體行醫方面的改革一次次無功而返。
盡管如此,我們也不應沮喪、絕望。就像魯迅先生曾經提到的那樣,世上本沒有路,走得人多了便有路了。世界上公認最好的醫院—美國梅奧診所,其前身就是一所私人診所。在中國,盡管從唯公立到個體的轉型路異常艱辛,但我深信,個體診所的放開,醫療機構的多元業態,是未來的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