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醫療機構結束“以藥補醫”歷史
從今天召開的全國醫改辦公室系統工作會議獲悉,從全國范圍看,到2011年7月底就提前實現了基本藥物零差率消瘦在**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全覆蓋,其中上海、重慶、云南、西藏、甘肅、青海、寧夏、四川、海南、湖北10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已覆蓋到村。這標志著基層醫療機構幾十年“以藥補醫”歷史的結束,“以藥補醫”機制得到破除。“此舉達到的直接效果是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藥物實際消瘦價比制度實施前平均低了30%,基層群眾用藥負擔明顯下降,基層醫務人員用藥行為也逐步得到規范。”國務院醫改辦公室主任孫志剛評價道。
早在2010年11月,在總結地方基本藥物招標采購經驗和做法的基礎上,國家出臺了《建立和規范**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藥物采購機制的指導意見》。新的招標采購辦法主要包括招生產企業、招采合一、量價掛鉤、雙信封制、集中支付、全程監控六大創新舉措。
據孫志剛介紹,在各地各部門的努力下,新的招標采購辦法穩步推進實施:山東、四川等是繼安徽以后率先按照新辦法完成基本藥物招標的省份,取得了很好效果;寧夏、內蒙古等地充分發揮郵政企業“點多、線長”的配送優勢,委托國有大型企業中郵物流有限公司參與藥品配送,確保了基層用藥的及時配送;河南在基本藥物省級統一招標采購的基礎上,又遴選了45種臨床用量大、價格相對較高的醫用耗材實行省級集中采購,中標價格比招標前總體下降26.5%,部分品種下降80%。與此同時,各地完成全部中標或擬參與招標的1907家基本藥物生產企業的入網工作,對所有中標企業實現動態監控,基本藥物質量得到有效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