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日來,山東省精神衛生中心開“跨國人情病假條”一事引起了社會各界反響強烈。
與此同時,盡管當事醫生趙玉萍承認給譚女士(化名)所開假條有人情成分,但院方仍稱“病假條與患者的診斷病情”相符。
【事件進展】
院方未拿出診斷診療記錄
在譚女士的“病假證明單”上,記者看到需病休的原因是患“神經性頭疼”、“神經衰弱”等。2008年11月至2011年8月,譚女士分14次向單位遞交了累計長達4年的病假證明單,之后就以病假證明建議病休為由,長期不來上班。
然而記者索要醫院留存的診斷診療記錄予以查證時,院方卻未予配合,未拿出相關病例或診療記錄。譚女士長期在國外隨子女陪讀,身體情況到底如何?山東省精神衛生中心醫生通過何種途徑去診斷她的病情?人在國外,她如何從國內的醫院開出病假條?對于種種疑問,院方至今未給出明確解釋。
【再遭質疑】
私企人員質疑該院病假條
9月8日下午,一私企管理人員告訴記者,看到本報關于“人情假條”的相關報道后,他查閱了近一年來公司員工所遞交的假條,發現有多張開自山東省精神衛生中心。
他說,這兩天,自己查看了多名員工的病假條,不少開自這家醫院,病癥多為“神經性頭疼”、“神經衰弱”等。
“現在,我對該院病假條的真實性很是懷疑。”他說。
【醫生揭秘】
醫院管理是否嚴格很關鍵
采訪中,曾在多家醫院任職過的一名醫師向記者透露,幾乎沒有哪位醫生不會遇到親朋好友或托關系來開“人情假條”的。“開‘人情假條’的原因多種多樣,但大都是為了利益。因為有了病假條,再去請假才不會影響自己的薪酬發放。”他說,“親朋好友或各種關系找過來后,有時很難拒絕,但這要看醫院對‘人情假條’的要求了。”
這名醫師稱,醫生所開的病假條,需要醫院給蓋章才能生效,一些醫院給假條蓋章的工作人員十分負責,一旦出現弄虛作假事件,醫院對相關責任人的處理很嚴格。因此,這些醫院的醫生若遇到要求開“人情假條”的,多半會以“醫院管理太嚴”為由拒絕。但是,也有一些醫院對此很不重視,管理松懈,導致“人情假條”很容易開出來。“時間久了,在醫療行業也會流傳哪家醫院好開‘人情假條’,哪家醫院不好弄‘人情假條’的說法。”他說。
【市民說法】
“人情假條”給社會帶來多宗罪
山東省精神衛生中心開出的“跨國人情假條”,引發社會各界人士的熱烈討論。在一些網站論壇上,就此事進行討論的帖子幾天來已有數萬條。
市民李明發帖稱,當今社會誠信體系原本就十分脆弱,“人情假條”可謂是火上澆油。他說:“醫院所開的假條,本身就是個證明病情的憑據,沒想到連憑據都有假,這樣一來,人與人之間的信任還剩下幾分?這對于社會風氣的影響是非常惡劣的。”
還有市民表示,礙于人情開出的虛假病假證明單,可以說已成社會公害,“人情假條”具有“多宗罪”:對那些辛辛苦苦兢兢業業工作的人來說,“人情假條”帶來的是不公平;對用工單位來說,“人情假條”帶來的是損害和損失;對醫生來說,“人情假條”帶來的是職業道德的淪喪;對醫療行業來說,“人情假條”帶來的是信任危機;對整個社會來說,“人情假條”帶來的是弄虛作假之風……
山東省衛生廳相關負責人表示,《執業醫師法》中有明確規定,未經親自診查、調查,簽署診斷、治療、流行病學等證明文件或者有關出生、死亡等證明文件的,由縣級以上人民**衛生行政部門給予警告或者責令暫停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執業活動;情節嚴重的,吊銷其執業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衛生主管部門人員表示,“人情假條”現象由來已久,在不少醫院都多少存在類似情況,的確需要予以嚴肅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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