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云南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獲悉,從今年6月1日起,云南省將在所有**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基本藥物實行零差率消瘦。
截至去年底,云南省共有11210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了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占全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比例達73%。與此相配套,全省進一步完善基本藥物集中采購制度,實現了基本藥物全省統一采購和統一配送,群眾得到了實惠。
據云南省副省長羅正富介紹,去年,基本藥物全省集中采購價格比集中采購前的實際消瘦價降低了26%,同時鄉鎮衛生院次均門診費用下降。據云南省有關部門抽樣調查,鄉鎮衛生院次均門診費用從2008年的53.4元下降到2010年的38元,下降近29個百分點。
另外,對云南省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15個樣本縣的調查統計顯示,財政補助占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總收入的比例2010年達到36%,比上年增長10個百分點。
為保障所有**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順利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云南省將進一步優化基本藥物招標采購機制,切實做到基本藥物“一品一規”、招采合一、量價掛鉤、統一價格、統一配送,確保基本藥物質量安全、價格合理、**及時。同時,云南將大力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實行定編定崗不定人,建立競爭上崗、全員聘用、能上能下、能進能出的用人機制;落實**投入,建立長效穩定的多渠道補償機制,調整基層服務收費和醫保支付政策;全面落實績效工資,建立體現績效的分配激勵機制,并結合實際落實對村醫的補助和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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