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類基層醫生每年補貼至少24000元,新文件還涉及增編、科室新建、績效改革……
近日,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政府發布《關于加強公共衛生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一周前,兩辦下發《關于進一步完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意見》,在這份全國醫改綱領性文件中,“公共衛生”得到高度重視,引起行業關注。
加強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成為下一步全國醫療行業重要推進任務。在國家引導下,政策落地迅速。
以此次《意見》為例,在公共衛生領域成體系提出疾控體制改革、機構達標建設、醫療救治能力提升、優化人事人才措施、強化薪酬待遇等一攬子政策措施。
這類基層醫生每年補貼至少24000元
在待遇方面,《意見》強調,要切實關心關愛廣大醫務人員、鄉村醫生等,通過發放疫情防控工作補助等激勵措施,維護和調動廣大醫務人員積極性。
具體來看,主要分為提高待遇、補助兩大方面。
一、提高公共衛生崗位人員待遇,不得設定薪酬限高
統籌提高公共衛生崗位人員待遇,縣級疾控機構、婦幼保健機構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統一按照財政全額核撥事業單位有關標準,落實人事管理、醫療保障待遇、社會保障待遇和財政經費保障等,并按我市深化醫改有關政策規定落實“一類保障、二類績效”的收入分配與薪酬制度改革,各地不得自行設定實施醫療衛生單位人員薪酬收入限高政策。
二、醫院公衛科室衛技人員每月補助2000元,基層全科醫生每月補助至少1000元
1.2023年起,市疾控中心在編人員人均增量績效按與市屬三級醫院在編人員前三年人均薪酬收入水平差額進行核定,各縣(市)區疾控中心在編人員人均增量績效按與當地縣級綜合醫院在編人員前三年平均薪酬收入水平差額進行核定,試行期三年;
2.市、縣公立醫院
3.2024年起,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編在崗全科醫生崗位補助提高到每人每月初級職稱1000元,中級職稱1500元,高級職稱2000元,所需資金由市、縣財政按原有規定的比例分擔。
基層醫療機構人員編制,按政策上限動態調整
據基層醫聲公社梳理,此次《意見》在編制方面作出諸多改革調整,重點面向基層醫療機構人員和疾控人員。
一、基層醫療機構編制
1.按照“可用盡用”原則,全市各級各類醫療衛生單位編制使用控制率統一提高到95%以上。
2.各縣(市)區要根據常住人口數變化等情況,按國家和省里規定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員編制政策標準上限,及時動態調整核定人員編制。
3.對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編制緊缺的地區,可根據實際需求按“填平補齊”原則增加核定人員控制數。
二、疾控人員編制
1.按全市常住人口萬分之1.58比例,合理核定市、縣兩級疾控機構人員編制,常住人口少的縣級疾控人員編制保底數不少于40名,個別縣級疾控機構現有編制高于上述標準的,暫維持現狀。
2.完善疾控機構人員隊伍結構,市、縣疾控機構專技人員崗位比例不低于85%,其中衛生專技人員不低于70%。
《意見》指出,將探索建立疾控中心首席公共衛生專家制度和疾控中心主要領導、首席公共衛生專家目標績效考核年薪制。
值得關注的是,上述控制數人員與編內人員實行三個一致:一致的人員招聘、管理使用、職稱評聘、薪酬分配等人事政策;一致的醫療保障待遇、社會保障待遇和人員經費財政保障標準等;一致的崗位比例控制標準,并分別獨立設置使用,落實同崗、同酬、同待遇。
縣醫院設置公衛科、村委會設立公衛委員會,市縣村公衛一體化建設任務公布
在總框架上,《意見》在疾控行政機構改革、醫療救治能力提升、設立公共衛生科等三方面作出體系化建設。
一、行政體制改革:成立疾病預防控制局
按照省里統一部署,市、縣(市)區成立疾病預防控制局,并依托同級衛生健康部門設立,于2023年6月底前完成機構掛牌運作。
二、市、縣疾控中心建設:“三達標”高于國家標準
在國家和省里規定基礎上,適當提高市、縣(市)區疾控中心建設標準,2023年底前各縣(市)區要落實疾控機構設置、業務用房和設施設備“三達標”。
三、公共衛生網底建設:設立公共衛生科
1.推進公立醫療機構通過整合資源,調整科室職能,設立公共衛生科等直接從事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的科室,于2023年6月底前完成市、縣二級及以上公立醫院公共衛生科設立。
2.加強村居基層公共衛生管理,在全市城鄉基層村民委員會(社區居民委員會)設立公共衛生委員會,落實專職或兼職公共衛生工作人員,建立完善常態化的村居基層公共衛生治理機制。
因疫情導致收入下滑的醫院,同級財政給予補助
疫情后,大家普遍意識到傳染病疫情救治能力的重要性,因此也成為各地下一步加強醫療服務體系建設的重要任務之一。
《意見》指出,在現有重大傳染病救治醫院基礎上,統籌建設福州公共衛生臨床醫療中心,提升區域重大傳染病疫情救治水平。
關于大家關注的疫情經費保障方面,比如醫院收入下降,醫務人員支出等問題,也有政策依據:
一是,針對市、縣定點(亞定點)救治醫院、“紅黃碼”醫院、城市中心發熱門診、方艙醫院等承擔疫情防控特殊任務的醫院,其防疫物資購置、臨時設施建設、閉環管理人員后勤保障等經費由同級財政保障;
二是,因承擔疫情防控救治特殊任務期間影響正常運營,導致醫療業務收入明顯下降的醫院,當期醫療業務凈收入(即醫療業務收入減去藥品和衛生材料等業務成本支出)較上年同期減少部分由同級財政補助,以維護人員隊伍和機構安定穩定。
總的來說,加強公共衛生體系建設離不開強有力的保障措施,此次《意見》提出將重要公衛項目納入政府為民辦實事項目,并明確基本建設、設備購置、人才培養、信息化建設等發展性投入和公用、業務等基本經費,由同級財政按政策予以保障。
新冠疫情對全球公共衛生事業造成了巨大沖擊,我們也不例外,更加提示我國重大疫情救治體系有待加強。
隨著各地因地制宜推出公衛體系建設新政策,都在著力突出補短板、夯基礎、強隊伍。未來,我國公衛事業或將迎來新的發展期。
來 源 | 福州市人民政府官網、福建日報、醫客、基層醫生公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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